天津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六)

2011/1/8 12:44:21

准时开园闭园,文明服务。养管责任落实。绿地养护台帐完整。游艺设备、机船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9.2 街景绿地养管质量标准
9.2.1 一级街景绿地养管标准
1.绿地景观 (权重0. 4)
植物种植结构调控合理,层次丰富,植物生长良好,无枯死株。古树名木得到严格保护。草坪养管达到《天津市草坪建植与养护管理技术规程》规定的一级标准。花坛、地被植物生长茂盛。乔灌木、绿篱、木本地被植物修剪符合观花、观果、观叶、塑形要求。浇水、施肥、控制盐碱等保墒、改土措施效果良好,无干旱、低涝、寒害。
2.病虫控制 (权重0.2)
病虫害防治低于《天津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控制指标。采用综合防治技术,效果良好。
3.园容卫生 (权重0.2)
经常保洁,无树挂,无焚烧枯枝落叶,无卫生死角。
4.服务设施 (权重0.1)
设有方便游人休闲的公共服务设施。
5.基础管理 (权重0.1)
养管责任落实。养管设施台帐健全。
9.2.2 二级街景绿地养管标准
1.绿地景观 (权重0.4)
植物种植结构调控基本合理,各类植物生长良好,少有枯死株。古树名木得到严格保护。草坪养管达到《天津市草坪建植与养护管理技术规程》规定的二级标准。花坛、地被植物生长正常。乔灌木、绿篱、木本地被植物修剪基本符合观花、观果、观叶、塑形要求。浇水、施肥、控制盐碱等保墒、改土措施效果较好,基本无干旱、低涝、寒害。
2.病虫控制 (权重0.2)
病虫害防治达到《天津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控制指标。采用综合防治技术,效果较好。
3.园容卫生 (权重0.2)
经常保洁,无树挂,无焚烧枯枝落叶。
4.服务设施 (权重0.1)
设有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
5.基础管理 (权重0.1)
养管责任落实。养管设施台帐完整。
9.2.3三级街景绿地养管标准
1.绿地景观 (权重0.4)
植物种植结构调控基本合理,各类植物生长良好,少有枯死株。古树名木得到严格保护。草坪养管基本达到《天津市草坪建植与养护管理技术规程》规定的三级标准。花坛、地被植物生长正常。乔灌木、绿篱、色带色块修剪基本合理。浇水、施肥等保墒、改土措施效果较好,无明显干旱、低涝、寒害。
2.病虫控制 (权重0.2)
病虫害防治基本达到《天津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控制指标。
3.园容卫生 (权重0.2)
经常保洁,无焚烧枯枝落叶。
4.服务设施 (权重0.1)
设有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
5.基础管理 (权重0.1)
养管责任落实。养管设施台帐基本完整。
9.3 滨河绿地养管质量标准
9.3.1 一级养管标准:参照养管二级公园绿地和二级街景绿地相关质量标准。
9.3.2 二级养管标准:参照养管三级公园绿地和三级街景绿地相关质量标准。
9.3.3 三级养管标准:参照养管三级街景绿地相关质量标准。
9.4 行道树养管质量标准
9.4.1 一级行道树养管标准
1.道树景观 (权重0.4)
树种、规格一致,树木生长良好,无死树、断桩,缺株率为零。落叶乔木分枝高度控制一致,一般不低于2.8m。整形修剪符合要求,体现观花、观果、观叶、冠形要求。浇水、施肥、防寒等措施效果良好。
2.病虫控制 (权重0.3)
病虫害防治低于《天津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控制指标。采用综合防治技术,效果良好。
3.树木保护 (权重0.2)
树体无绑缚和钉物,经常保持无树挂,树穴内无杂草、无杂物。树穴无裸露或设透气护栅。新补植树木设支护或护栏。
4.树木管理 (权重0.1)
养管责任落实。树木管理台帐健全。
9.4.2 二级行道树养管标准
1.道树景观 (权重0.4)树种、规格基本一致,树木生长正常,无死树,缺株率<2%。落叶乔木分枝高度控制一致,一般不低于2.8m。整形修剪基本符合观赏遮荫要求。采取了浇水、施肥、防寒等养护措施。
2.病虫控制 (权重0.3)
病虫害防治达到《天津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控制指标。采用综合防治技术,效果较好。
3.树木保护 (权重0.2)
树体无绑缚和钉物,基本保持无树挂,树穴内无杂草、无杂物。新补植树木设支护。
4.树木管理 (权重0.1)
养管责任落实。树木管理台帐完整。
9.4.3 三级行道树养管标准
1.道树景观 (权重0.4)
树木生长基本正常,无死树,缺株率<4%;落叶乔木分枝高度控制一致,一般不低于2.8m。整形修剪基本符合要求。有针对性进行浇水、施肥、防寒等养护措施。
2.病虫控制 (权重0.3)
病虫害防治符合《天津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控制指标。防治及时,效果较好。
3.树木保护 (权重0.2 )
树体无绑缚和钉物,基本保持无树挂,树穴内无杂草、无杂物。新补植树木设支护。
4.树木管理 (权重0.1)
养管责任落实。树木管理台帐完整。
9.5 居住区绿地养管质量标准
9.5.1 一级居住区绿地养管标准
1.绿地景观 (权重0.4)
植物配置丰富,调控合理,生长良好,无枯死株。古树名木得到严格保护。草坪养管达到《天津市草坪建植与养护管理技术规程》规定的一级标准。乔灌木、绿篱修剪合理。浇水、施肥、中耕除草、防寒措施及时有效。
2.病虫控制 (权重0.2)
符合《天津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控制指标。禁用高毒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
3.园容卫生 (权重0.2)
经常保洁,无焚烧枯枝落叶,无卫生死角。
4.设施维护 (权重0.1)
绿化设施完善,能为居民提供较好的游憩环境空间。
5.基础管理 (权重0.1)
养管责任落实。养管设施台帐健全。
9.5.2 二级居住区绿地养管标准
1.绿地景观 (权重0.4)
植物配置调控较合理,生长正常,少有枯死株。古树名木得到严格保护。草坪养管符合《天津市草坪建植与养护管理技术规程》规定的二级标准。乔灌木、绿篱修剪合理。浇水、施肥、中耕除草、防寒措施有效。
2.病虫控制 (权重0.2)
符合《天津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控制指标。禁用高毒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
3.园容卫生 (权重0.2)
经常保洁,无焚烧枯枝落叶,无卫生死角。
4.设施维护 (权重0.1)
设有为居民提供室外休闲活动的基本设施。
5.基础管理 (权重0.1)
养管责任落实。养管设施台帐完整。
9.5.3 三级居住区绿地养管标准
1.绿地景观 (权重0.4)
植物配置合理,生长基本正常,少有枯死株。古树名木得到严格保护。草坪养管基本符合《天津市草坪建植与养护管理技术规程》规定的三级标准。乔灌木、绿篱修剪合理。
2.病虫控制 (权重0.2)
基本符合《天津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控制指标。禁用高毒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
3.园容卫生 (权重0.2)
绿地内整洁,无占压堆积物,无焚烧枯枝落叶。
4.设施维护 (权重0.1)
设有为居民提供室外休闲活动的基本设施。
5.基础管理 (权重0.1)
养管责任落实。养管设施台帐完整。
9.6 单位附属绿地养管质量标准
9.6.1 市级花园式单位:参照养管二级公园绿地和养管二级居住区绿地相关质量标准。
9.6.2 区级花园式单位:参照养管三级公园绿地和养管三级居住区绿地相关质量标准。
9.6.3 其它单位绿地:参照养管三级居住区绿地相关质量标准。
9.7 风景林地养管质量标准
9.7.1 风景林地:参照养管一、二级街景绿地相关质量标准。
9.7.2 防护林地:参照养管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