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管养规范 三

2011/1/8 12:44:46

  4.4 古树名木的管养 古树名木的管养划分为一级管养,其标准是古树名木生长优良,枝繁叶茂;管养科学,抚育精心,保护珍品。
   4.4.1 环境条件 不随意改变环境条件,在古树名木树冠边缘以外地面三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及倾倒有害树木的污水污物。
   4.4.2 保护 在古树名木周围建立围栏,围栏可用砖石水泥围砌,或用钢筋栏。围栏面积应尽量大于树冠的投影面积,使树冠的滴水线范围在围栏之内,以有效地避免人畜对古树的伤害。同时进行填土。填土时,先将树下杂物、石块进行清理,将古树基部腐朽和伤害部位进行挖除、清毒;然后,将树冠范围内地面板结的土壤进行疏松,填入松软肥土或森林表土,填土高度以不见裸露根系为原则。禁止在树干上乱刻、乱划、钉钉、缠绕绳索、铁丝;禁止用树木作施工的支撑物。
   4.4.3 灌溉、施肥 根据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和不同的植物种类适当灌溉,可以在古树名木根部周围开挖环形沟进行灌溉,灌溉时在沟内分次浇透水,使其浸润渗透,然后以土覆盖沟面。或对古树进行叶面喷雾,水中可加入少量叶面速效肥料和微量元素。古树名木的施肥要适时适量,肥料以迟效性有机肥料为主。施肥要埋施,先在树冠外围滴水线以下的地面挖深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切忌肥料裸露。
   4.4.4 修剪 对严重衰老古树的树冠部分进行重度裁剪,裁剪掉衰老和干枯的枝条,以缩短树体内营养运输线,提高体液的循环速度,促发健壮的枝梢。同时,对于有病腐木、过度衰老的枝条以及病虫枝条进行适当修剪,达到树冠通风透光、改善生长发育条件的目的。
   4.4.5 病虫害防治 随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树木生长。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单株受害率在3%以下。
   4.4.6 防台风 对生长不均衡树木主干或延伸较长的枝桠设立支柱,以防风拆。台风前后加强管理,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
   4.4.7 创伤的修复 古树名木受到雷电风雨、人畜危害而受到创伤,会造成劈裂、折断、腐枝、疮痂、溃疡、孔洞、剥皮、干枯等创伤。对创伤要及时处理,首先要加以清除、剪除或挖除,消除腐垢杂物后,进行消毒和防腐处理。
   4.4.8建卡立檔 统一设立古树名木标志,标明树名、学名、科属、树龄、地点、权属和管理养护责任单位。并要求对所有的古树名木建立生长情况档案,每年记录养护和管理措施及生长情况,以供以后管养参考。
  4.5 水池管理 水池一级管理的标准是保持水面及水池内外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节约用水。池壁美观,不漏水,设施完好无损。及时清除杂物,定时杀灭蚊子幼虫,定时清洗水池,控制好水的深度,管好水闸开关,不浪费水;及时修复受损的池壁、水池设施。
  4.6 园路管理 园路一级管理的标准是路面保持清洁、美观、完好无损,要求及时清除路面垃圾杂物,修补破损并保持完好;要求路面干净、美观、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
  4.7 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的一级标准是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石砾砖块,无干枯枝叶,无粪便暴露,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
   4.7.1 清洁、保洁 每天6:30--18:30保持绿地无垃圾杂物,包括生活垃圾、石砾砖块、干枝枯叶、粪便,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清除垃圾杂物后要注意保洁,绿地一有垃圾,要求十分钟内拣拾干净。
   4.7.2 清运 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箩筐等器具摆放在隐蔽的地方,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
  4.8 绿地维护 绿地维护的一级标准是绿地红线范围内不被侵占,绿地版图完整,花草树木不受破坏,无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的现象。
   4.8.1 保护 保护绿地红线和红线内的花草树木,对任何侵占和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绿化管理部门。经上级批准临时借用的绿地,监督限期内恢复原状,如超过审批面积或数量,要立即上报。
   4.8.2 监管 加强监管,使绿地内没有堆放东西和停放自行车、机动车,没有人力车和机动车驶进草地,没有设摊摆卖,没有在草地上踢球等进行损害花草树木的活动,没有在树上挂标语、晾衣服等现象。
  4.9 设施维护 设施维护的一级标准是设施完好无损,景观效果优良。
   4.9.1 保护 保护围栏、护树架和护网等绿化设施,对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绿化管理部门;保护绿化供水设施,防止绿化用水被盗用。
4.9.2 维修 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补或更换,保证设施的完整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