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榕: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常委、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内蒙古大学
李树榕,女,1954年6月生。1978大学毕业内蒙古师范学院,1987硕士主修课结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李树榕教授现为内蒙古大学文艺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公共课教学部艺术理论教授,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艺术概论、心理学、大学语文、教育学、影视作品欣赏等本科课程,
文艺批评方法研究、艺术学基础理论形态研究、艺术心理学研究、影视艺术批评研究等硕士研究生课程。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美学思想史》,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艺术原理》。
近年来出版专著《艺术概论》等3部,发表学术论文10篇,其中九篇发表在核心期刊和国家核心期刊。
七篇论文获奖:《对生命野性的哲学思考:高尔基美学思想研究之一》获第五届内蒙古社科成果优秀奖;《艺术概论》获第六届内蒙古社科成果三等奖;《文学原理到艺术学的逻辑构想》获第七届内蒙古社科成果优秀奖;《对人类悲剧的多方位透视:高尔基美学思想研究之二》获华北区文艺理论成果二等奖;《瀚海三境:蒙古族摄影家作品评论》获华北区文艺理论成果一等奖;《瀚海三境》获内蒙古"萨日纳"艺术评论一等奖;《对摄影文学的美学思考》获"冰心奖:摄影文学理论贡献奖"。
1992获内蒙古自治区"优秀青年教师"奖,1994获艺术学院"优秀教师"奖,1998 获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教师"奖,2000获自治区"青年科技标兵"称号,2000获艺术学院科研一等奖,2003获内蒙古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