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育苗技术规程

2011/7/4 16: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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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179—2005
代替DB33/179-1994
浙江省地方标准
林业育苗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sforcultivationoftreeseedlings
2005-09-01发布2005-10-01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
II
前言
本标准是对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179-1994《林业育苗技术规程》的修订。
本标准汲取了近年来林业育苗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与DB33/179-94《林业育苗技术规程》相比,
主要差异如下:
――由强制性标准改为推荐性标准;
——删去了甲胺磷、呋喃丹等国家禁用的农药和目前育苗中不常用的生根剂、杀菌剂等,新增了
克螨特、ABT生根粉等新型农药和生根剂的使用;
——增加了嫁接育苗方法的图示;
——对有关章、节的编写顺序进行了调整,删去容器育苗技术一章;
——增加了部分树种的育苗技术要点。
本标准的附录A、B、C、D、E、F、G、H、I、J、K、L、M、N都是资料性的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洪兆龙、吴家胜、劳勤、应叶青、何云芳、杜国坚、骆文坚、李长涛、翁升。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B33/179-1994。
林业育苗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全省苗木培育中,对圃地的选择、规划、整地、育苗地准备和播种、扦插、嫁接、
移植等育苗方法以及苗期管理、苗圃灾害防治、苗木调查、苗木出圃、苗圃自身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露地常规育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33/177—2005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3苗圃建立
3.1苗圃选址
圃地应选择地势平坦、排水良好,有方便的交通、水源和电力供应条件的地段,附近无空气和水源
污染,土层厚度一般不少于50cm,地下水位不超过1.5m,pH5.5~7.5,土质肥沃,病虫害少的沙壤土、
壤土和轻壤土。有检疫性病虫害的、环境污染严重、积水洼地、重盐碱地和日温差变化较大的风口、林
中空地等地方,均不宜选作苗圃。
3.2苗圃规划
3.2.1规划设计
苗圃确定选址后,首先测绘出平面图,然后根据育苗任务,各类苗木的育苗特点,树种特性和圃地
的自然条件,做出生产用地和辅助用地的合理规划。一般大型苗圃的辅助用地不应超过苗圃总面积的
25%;中小型苗圃的辅助用地不应超过苗圃总面积的30%;在此基础上,划定各个生产作业区。
3.2.2生产用地
包括优良品种基因收集圃、优良品种采穗圃、播种育苗区、无性繁殖区、温室栽培区、移植苗区及
大苗培育区等区域。
3.2.3辅助用地
包括道路网、灌溉系统、排水系统、种子和苗木分级室、贮藏室、仓库、办公区等附属设施。
4作业设计
4.1育苗前要做好作业设计。其内容包括:各树种的作业方式,育苗方法,育苗面积,苗木产量、质
量、圃地安排,育苗技术措施,种(条)子、药、物、肥料消耗定额,劳动定额,苗木成本等。
4.2作业设计,由苗圃业务负责人组织技术、财务人员共同编制。在作业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或发现
问题,要及时组织审议修改。
苗圃作业设计用表参见附录A
5育苗地准备
5.1育苗地安排
在播种区、无性繁殖区、移植育苗区等作业区内,应根据所育苗木的生物学特性,选择适宜的地块,
作出安排。已育过苗的圃地,不同树种苗木应轮作,即针叶树种和阔叶树种、深根树种和浅根树种、豆
科树种和非豆科树种等轮作。对于一些能形成菌根的树种,如松类树种,可考虑连作。
5.2土壤改良与基肥
5.2.1土壤改良
土壤瘠薄或偏酸偏碱的圃地,应进行土壤改良。圃地瘠薄的土壤要增施有机肥料,偏沙的土壤除增
施有机肥外,还要混拌粘壤土;偏酸的土壤要增施生石灰、碱性肥料(如钙镁磷肥等);偏碱的土壤要
增施酸性肥料、硫磺、硫酸亚铁、醋酸,或在床面铺黄心土;盐渍化偏重的土壤要开沟洗盐,加大有机
肥施用比例,禁止使用容易造成土壤盐渍化的人粪尿、城市生活垃圾等肥源。
5.2.2基肥
整地前施足基肥,以农家有机肥、饼肥及复合肥等为主。需肥量大的树种,一般以每667m2(亩)施
腐熟栏肥1500kg或腐熟饼肥150kg或复合肥80kg。其它树种至少施腐熟栏肥1000kg,或腐熟饼肥100kg,
或复合肥50kg。缺磷的土壤每亩增施磷肥50kg,酸性土壤应施钙镁磷肥等弱碱性磷肥,中性、碱性土壤
施过磷酸钙等酸性磷肥。施用基肥要均匀撒施,然后耕翻埋入耕作层。播种的种子及扦插苗都要避免直
接与基肥接触,同时施用基肥时要注意堆肥、饼肥等有机肥要充分发酵、腐熟后才能使用。
5.3整地
5.3.1育苗前必须整地,包括翻耕、耙地、平整、镇压。要求做到深耕细整,地平土碎,清除石块、
草根。
5.3.2不同苗圃类型的整地
圃地起苗后,要及时耕作,秋(冬)季翻耕应达到25cm~30cm。春季翻耕深度以20cm为宜,随耕随
耙。
农田改为苗圃地,作物收获后即浅耕灭茬,待杂草萌发后再深耕越冬,翌年早春耙地作床。
盐渍地作为苗圃要挖排水沟,灌水洗盐,春季翻耕作床时,要求“浅翻即止、不乱土层”。
5.4土壤消毒
目的是消灭土壤中的病原菌和土壤害虫。常用消毒方式为高温处理和药剂处理。
5.4.1高温处理
采用烧土法,一般在整地前或整地后作床前进行。在苗圃地堆放柴草焚烧,使土壤高温灭菌,燃烧
后的草木灰还能增加土壤肥力。
5.4.2药剂处理
一般要求在作床后播种或扦插前15天进行。采用药剂喷雾或拌土法进行消毒处理,处理后立即用地
膜覆盖,以达到充分杀灭病虫害的效果。常用的药剂有硫酸亚铁、多菌灵、福尔马林、托布津。苗圃主
要杀菌、杀虫剂农药使用方法参见附录B、C。
5.5苗圃作床
5.5.1规格
对于播种育苗、扦插育苗及嫁接育苗,苗床宽为1m~1.2m,高15cm~25cm,要求苗床中间略高,以
利于排水,长度根据地形并结合机械化程度的高低确定,人工作业以10m~20m长为宜,机械作业可更长
些。
对于大苗移植区可单行垄作,垄宽40cm~70cm,高30cm~40cm的床,垄间步道宽度一般为20cm~
30cm。
5.5.2要求
苗床长边一般以东西向为宜,但在坡地应使床的长边与等高线平行。
苗床一定要达到土粒细碎,表面平整,上实下松。
6播种育苗
6.1种子准备
用于播种育苗的种子应当种源清楚,质量优良,有良种的应当选用良种。有条件的,应当在播种前
进行发芽试验,并对大、中粒种子按照颗粒大小进行分级筛选,分别播种。
6.2种子处理
6.2.1消毒
针叶树种和一些易感病的阔叶树种子,催芽前进行种子消毒,常用药剂有高锰酸钾、多菌灵、福尔
马林等。施用方法见附录B。
6.2.2催芽
对休眠期长、发芽迟缓的种子,播前需经催芽处理。
6.2.2.1层积催芽
适用于生理休眠的种子。
方法是:选择低温(3℃~5℃),通气的室内,或选择地势高燥、排水良好、阴凉湿润的室外,挖
深、宽各1m左右,长度不等的窖,底层铺10cm湿沙(含水量以手捏沙子无水珠滴出为宜),然后将消毒
过的种子和沙以1:3体积比例混合,匀撒在沙层上,高度不超过50cm,其上再覆沙5cm~6cm,最后覆土
成屋脊形,窖四周开好排水沟。
催芽期间应定期检查翻藏,注意保持湿度和良好通气条件,以防霉变。当“裂嘴”种子数达三成时,
即可播种。
6.2.2.2水浸催芽
浸种时,种子与水的容积比例以1:3为宜。浸种水温和时间随树种不同而异。黑荆、银荆、刺槐、
无患子、合欢、皂荚、红豆树、相思树、乌桕、漆树等树种适宜用始温为70℃~100℃的热水浸种1~3
天;枫杨、苦楝、国槐、酸枣、卫茅、紫荆等树种宜用始温为50℃~70℃的热水浸种1天~3天;木麻黄、
杉木、松类、柏木、侧柏、柳杉、臭椿、白腊等适宜用40℃~50℃热水浸种1~2天;桑树、悬铃木等树
种宜用30℃热水浸种1天;水杉、泡桐、榆树等树种宜用20℃~25℃热水浸种半天。当用温度较高的热
水浸种时,要注意搅拌,使其自然冷却。凡浸种超过12小时应换水(冷水)一次,对种皮致密、不易吸
水膨胀的种子,应分批催芽分批播种。
6.2.2.3淋种催芽
对浸种后的种子,可进行淋种催芽,即将种子放入竹箩中用稻草或麻袋覆盖保湿,放温暖处,每天
淋水2次~3次,到三成以上种子“裂嘴”,即可播种。
6.3播种期的确定
大多数种子以2月~3月播种为宜,有的种子应适时早播;夏季成熟且易丧失发芽力的种子,如红楠、
华东楠、刨花楠、七叶树等种子,应随采随播;对休眠期长和不耐贮藏的大、中粒种子,可进行秋播。
主要树种播种期参见附录D。
6.4播种量确定
播种前按下列公式计算出理论数值的播种量。公式中损耗系数的取值,根据树种种粒大小,圃地环
境条件,育苗技术水平和经验来确定。一般大粒种子大于或等于1,中、小粒种子大于1小于5。
公式:单位播种量(g/m2)=×损耗系数
主要树种播种量参见附录D。
6.5播种方法
6.5.1撒播
撒播是将种子均匀地撒布于播种地上的播种方法。小粒种子一般采用撒播,播前将床面先行镇压,
落籽均匀(按床计量下种)。选用黄心土或火烧土进行覆盖。覆土厚度一般为种子横径的1倍~3倍,但
计划产苗量(株/m2)×种子千粒重(g)×10
种子净度(%)×发芽率(%)
微粒种子以不见种子为度。子叶出土的树种覆土要薄,子叶不出土的树种覆土要厚。土壤粘重的圃地覆
土要薄,土壤水分差的圃地覆土要厚;春播覆土要薄,秋(冬)播覆土要厚。
6.5.2条播
条播是按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