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调运过程中有关检疫证书的一些常识

2012/3/18 16:09:35

植物检疫证书是苗农、苗商在调运苗木过程中需要办理的证件之一,但很多苗农、苗商对有关检疫证书的知识了解较少,甚至部分苗农、苗商对此一无所知,在调运苗木过程中没有办理检疫证明,结果造成了不少的经济损失或不必要的麻烦。现在,又到了每年春季苗木外调的黄金季节,现介绍一些苗木调运中有关检疫证书的常识,供广大苗农、苗商参考,避免在调运苗木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麻烦。
一、办理林业植物检疫证书的程序
1、调运出省的苗木,提前半个月向调入地林业检疫机构报检,取得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
2、持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或复印件、传真件到调出地林业检疫机构报检,确定受检苗木的地点和日期。
3、调出地林业检疫机构接到报检后,于7日内进行现场检疫。现场检疫时,货主应提供苗木的原产地及有关材料和产地检疫合格证。
4、经现场检疫合格后,凭现场检疫合格证换取林业植物检疫证书。
二、有关林业植物检疫证书应注意的几个事项
1、在起苗前半月左右取得收货方所在地林业检疫机构的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原件或复印件、传真件,到调出地林业检疫机构报检,确定有关检疫事项。
2、胸径大于5公分的苗木,调运时需到调出地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件。
3、取得检疫证书后,核对检疫证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或错误,特别注意所调苗木品种、规格、数量等几处关键地方,所调品种较多时,最好和苗木清单一一核对。
4、根据苗木购销合同,在调运苗木时应办理完所需证件,如植物检疫证书、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地标签、苗木检验证书等。
5、调运途经木材检查站或检疫检查站时,应主动停车接受查验证件。
6、交货验收后,应立即将所有证件交收货方检验员,不应自行保留。(鄢陵县林业局 张纪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