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苗圃建设, 苗圃规划设计的辅助用地(一)

2012/4/20 12:54:21

辅助用地的设置苗圃的辅助用地(非生产用地)直接为苗木生产服务,要求既能满足生产的需要,又设计合理,减少用地。
道路系统的设置。苗圃中的道路是连接各耕作区与开展育苗工作有关的各类设施的动脉。一般设有一、二、三级道路和环路。
一级路(主干道):苗圃内部和对外运输的主要道路,多以办公室、管理处为中心(一般在圃地的中央附近),设置一条或相互垂直的两条路为主干道。通常宽6-8米,其标高应高于耕作区20厘米。
二级路;通常与主干遭相垂直,与各耕作区相连接。一般宽4米,其标高应高于耕作区10厘米。
三级路:是沟通各耕作区的作业路。一般宽2米。
环路:在大型苗圃中,为了车辆、机具等机械回转方便,可依需要设置环路。
在设计苗圃道路时,要在保证管理和运输方便的前提下尽量节省用地。中小型苗圃可不设二级路,但主路不可过窄。一般苗圃中道路的占地面积,不应超过苗圃总面积的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