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的通告正式出台,官渡区领导友情提醒居民和过往行人,不要随地吐痰、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以免被重罚。该通告明确规定,违反规定的最高处罚将达1万元。
成效
不文明行为有所遏制
据了解,官渡区辖区内有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全省最大的旱码头——凉亭,人员流动频繁,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艰巨。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区委、区政府把市容环境作为“创卫”的重点工作进行攻坚。2009年以来,官渡区新增了城管协管员、卫生执法协管员、社区卫生监督员1100人,在“创卫”攻坚一线开展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新建垃圾中转站3座,城市一类公厕34座,新配置果皮箱836只;新建3座标准化农贸市场等。同时还加强了对“七小”行业的整治力度。
一个月来,官渡区通过现场执法和市民举报,对随地吐痰、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严重影响市容的不文明行为严管重罚。截至10月19日,全区共罚款14.5万元,全区不文明行为有所遏制。
重拳
最高处罚将达1万元
为共同营造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全面提速“四创两争”工作,根据《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和《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官渡区明确了对辖区范围内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罚规定。其中,随地吐痰、擤鼻涕,便溺,乱扔烟蒂、纸屑、塑料袋、瓜果皮核、食物残渣及各类包装物和废弃物的,从屋内、车内向外抛掷废弃物品的,责令清除污染物,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向城市街道、河道、排水管道、湖塘及其他水面和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污水、粪便和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的,责令清理,并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踩踏城市道路绿化带、花坛的,穿行绿篱、爬树、摇树、攀枝、断枝、断干、断根、采花、摘果、摘叶、刻划树皮、剥皮的,在树上钉钉、架线、挂物、拴系物品和牲畜、悬挂广告或指示牌、倚树盖房、搭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0元至2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绿地及其设施赔偿费的3至5倍处以罚款,造成树木死亡的,并处以每株5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对此,官渡区还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
官渡区数字城管热线:0871-7169110
关上街道办事处:13987179727
金马街道办事处:13987153326
太和街道办事处:13987153775
吴井街道办事处:13987193185
官渡街道办事处:13987158571
矣六街道办事处:13987181301
六甲街道办事处:13987191183
小板桥街道办事处:13987181327
大板桥街道办事处:13987133631
举报监督电话
官渡区、昆明空港经济区
软环境建设办公室:13888158574
官渡区、昆明空港经济区目标督查管理办公室:13888390472
官渡区、昆明空港经济区“四创两争”工作办公室:13888506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