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交林的树种选择

2012/5/8 11:25:33

主要树种的选择 主要树种的选择应坚持经济和生物兼顾的原则。所谓经济原则就是选择符合造林目的的树种,林种是造林目的的集中体现。根据《森林法》的规定,我国的林种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四旁”植树虽不列入单独的林种,但就其重要性来说,也相当于一个林种。防护林是个大的林种,按照其防护目的的不同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农田防护林、海岸防护林、牧场防护林、防风固沙林等若干次级的林种,防护林树种的选择则是根据最有利于发挥其具体的防护效益,例如,农田防护林的树种选择要求树体高大,树冠不很开阔,根系水平发育对农作物的胁地不大等。用材林也是个大的林种,可以分为一般用材林和专用用材林,专用用材林现在发展的趋势是定向培育,要求树种生长迅速,材质良好,单位面积的产量高并符合定向培育的目标,例如,纸浆林或纤维用材林还要求木材的纤维含量高,长度大,颜色线,易漂白等。其余林种的树种选择也根据这些原理。
伴生树种的选择 主要树种确定后,需要选择伴生树种与之混交。伴生树种的作用是促进主要树种的生长,如果伴生树种选择不当,它会压抑甚至取代主要树种,所以,选择适宜的伴生树种是营造混交林得以成功的基础。
混交林伴生树种选择的原则是,在伴生树种正常生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护土、改土和辅佐的功能,为主要树种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条件。所谓护土,就是要求生长迅速,很快覆盖地表,尽快发挥水土保持的功效;所谓改土,就是具有良好的土壤改良性能,例如豆科或某些非豆科固氮树种以及其他多种阔叶树种就具备这种特点;所谓辅佐,就是促进主要树种的生长和干形发育。对伴生树种还应要求:
(1)与主要树种的生态要求有一定差异,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树种间的竞争,更好发挥其互补作用。例如,主要树种一般是高大的阳性树种,伴生树种常选树体中等的、生长速度比较缓慢的耐阴或较耐阴树种。
(2)生产一定数量的木材或其他林产品,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或具有一定的美学价值,发挥环境美化作用。
(3)最好具有抗污染、抗病虫害或耐火特性,尤其是不能与主要树种有共同的病虫害。
(4)最好具有较强的萌芽能力,耐修剪,以便在对于主要树种生长构成威胁时通过平茬和修剪等手段调节树种间相互关系。
选择合适的伴生树种是混交林营造的重要环节之一,但由于各地自然条件和树种资源所限,完全合乎以上条件者实属困难,但这不应该成为混交林营造的限制因素。只要按照以上基本原则,充分挖掘树种资源,参照相同或相近自然条件下营造混交林的成功经验,可以做到比较准确地选择混交树种。我国主要造林树种及其混交树种举例如下:杉木的混交林树种主要有马尾松、柳杉、木荷、檫木、香樟、火力楠、毛竹等;马尾松的混交树种主要有杉木、栲类、栎类、稠木、木荷、台湾相思等;红松的混交树种主要有水曲柳、黄波罗、核桃楸、紫椴、赤杨、色木等;油松的混交树种主要有:侧柏、栎类、椴树、元宝枫、桦树、山杨、紫穗槐、胡枝子、黄栌等;杨树与刺槐、紫穗槐、沙棘、胡枝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