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生态安全和物种多样性

2012/5/8 14:01:15

国家重点公益林主要分布在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嫩江、绥芬河流域内、大型水库周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嫩江沙地以及边境国防林等地。2001年,我省作为全国首批11个试点省份,率先开展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2004年启动实施,使我省用于维护生态安全和物种多样性的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

  此次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对象为这些流域内承担国家重点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包括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林业系统的自然保护区、集体林场、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单位和个人。补偿基金的范围包括重点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的劳务费、补植苗木费、整地费和林木抚育费,以及用于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林业病虫害预防与救治、森林资源定期定点监测的支出。补偿基金标准将根据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难易程度、林地植被、管护规模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