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造林绿化工程资金管理,日前,河北制订出台了《造林绿化工程以奖代补、先造后补、多造多补资金管理办法》,旨在从根本上解决林业工程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该办法已于1月1日起施行。
据省林业局有关人士介绍,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将纳入省级财政预算,按照全省设区市年度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考核综合排名,以奖励形式安排造林绿化建设补助资金。
先造后补是指国家和省安排的造林绿化资金下达到县(市、区)后,先造林后领取造林补助的管理方式。补助标准按照国家、省重点工程造林补助标准执行。
多造多补是指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经过检查确认的本年度超计划完成造林任务的县(市、区),在下年度中给予补助的管理方式。该办法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即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超额完成年度造林绿化计划,且超计划造林面积总量在2000亩以上;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均已通过当年省林业部门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考核,且面积核实率和成活率均达到工程要求的。
以奖代补、先造后补、多造多补的资金来源为国家安排的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资金和省级预算安排的林业建设资金。以奖代补、先造后补、多造多补资金的补助对象为组织工程实施的设区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林业部门对以奖代补、先造后补、多造多补资金的使用和成效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违规、违法使用的情况,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