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行道树修剪规范》解读

2012/9/21 19:06:17

继“韦斯特”后,“海葵”又横扫城市树木,虽说是天灾,但也暴露出城市园林绿化尤其是行道树养护方面的问题。北京市地方标准《行道树修剪规范》的发布实施,恰恰是针对此类问题的一项有力措施,在目前这一标准宣贯之际,记者采访了该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北京市园林科研所高级工程师姚士才,请他对这一标准进行解读。
  行道树修剪需规范 行道树修剪不止在北京、在全国范围内都存在很多问题。姚士才认为,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对行道树修剪没规划、没方案,很多情况下是多年不做修剪,一旦剪时下手往往过重。针对此问题,《规范》中第6章针对树木的不同情况对修剪频度做了专门的规定:同一树种,在幼年和成熟阶段,一年中休眠期修剪1次,生长期修剪2至3次。衰老阶段,2年至3年进行1次休眠期修剪,促进更新。生长势和萌芽力弱以及成枝率低的树种,修剪量和修剪频率应适当降低,只进行轻度疏剪。姚士才解释,这样的规定客观上保证了行道树修剪作业的连续性,无论是对行道树的塑形还是生长都极为有利。
  此外,在实际工作中,行道树修剪很多时候不是由园林绿化部门来完成,电力、通信部门都涉及行道树修剪,他们因安全或作业方便的缘故常常不顾树形和生长需要,往往重剪甚至把碍事的树砍头。此《规范》出台后,不管是哪个部门作业,都要依据规范操作而不能自行其是,对行道树而言,这是非常有力的保护手段。
  姚士才介绍,考虑到现实中的矛盾和安全需求,《规范》在修剪原则时特别规定:通过修剪确保行人、车辆和临近道路附属设施安全。为此,他们对树木和架空线的安全距离进行了深入调查和研究,并按实际情况做了细化处理,如对于电压小于1000伏的电力线,树冠与其水平和垂直距离均要大于等于1米;电压在35千伏到110千伏的高压线,树冠要与其水平距离大于等于3.5米,而垂直距离则需要大于等于4米;通讯线则按明线和电缆分别规定了2米和0.5米的安全距离。
  苗圃生产可适当借鉴 该规范第七章对行道树常见的杯状形、开心形及自然式冠形三种树形修剪提出规范指导意见,每种树形又按未定型和已定型树木的不同类型分别详解修剪技术。如对于杯状形行道树的未定型树木修剪,规范要求:冬季一般选3个方向不同、分布均匀、与主干成约45度夹角的枝条,留0.6米至1米短截,剪口芽留在侧面,并处于同一水平高度。翌年冬季,在主枝两侧萌生的侧枝中,选两个作延长枝,并在0.8米至1米处短截,剪口芽仍留在枝条侧面,疏除直立枝、交叉枝等。第三年修剪按第二年方式进行。如此3年至5年后即可形成三股六叉十二枝的杯状形树冠。对于苗圃尤其是以行道树生产为目标的苗圃而言,该规范完全可作为苗圃生产的指导书,如果在苗圃生产中就能按《规范》完成行道树的修剪工作,不仅可大大减少行道树修剪工作量,最重要的是这样的苗木因合乎市场需要而更加具有竞争力。
  除不同树种的树形的塑造外,该规范对树木的修剪季节也有详细规定。如常绿树修剪,虽然一年四季均可进行,但以春季或初夏修剪为宜。落叶树宜冬季修剪,不耐寒树种应在早春修剪。伤流旺的树种,应在秋末或初冬修剪。生长旺盛的树种,除了冬季修剪外,也常常需要在生长期进行修剪。抹芽修剪应随时进行。这些技术规范对苗圃生产者来讲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不过由于苗圃生产的目标与行道树还是有所差别的,因此对《规范》中技术指导要有所甄别。以春夏开花和一年多次开花的树木修剪为例,由于行道树修剪除树木的生长量外还要考虑景观效果,要求在花谢后及时进行短截。而苗圃最看重树木的生长量,开花结果会消耗养分影响树木营养生长,通常在花前修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