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桐苗圃面积的确定原则

2013/5/25 0:00:00

为了城市的美观及一些其他需要,我们经常要培育各种各样的法桐树,而为了合理使用土地,保证育苗计划的完成,就需要对法桐苗圃面积必须进行正确的计算,以便于征收土地、苗圃区划和建设等具体工作的进行。苗圃的总面积包括生产用地面积和辅助用地面积两部分。1、生产用地面积计算园林苗圃的建设一经确定下来,总面积就已固定。总面积,包括生产用地和辅助用地两大部分。生产用地是指直接用来生产苗木的土地,通常包括播种区、营养繁殖区、移植区、大苗区、母树区、针叶树区、阔叶树区、花卉区、果苗区、珍贵树种区、试验区以及轮作休闲地等。计算生产用地面积,主要依据计划培育苗木的种类、数量、规格、要求,结合出圃年限育苗方式以及轮作等因素。某树种在各育苗区所占面积之和,即为各该园林植物所需的用地面积,各种园林植物所需用地面积总和加休闲地面积就是全苗圃的生产用地的总面积。对于一个苗圃而言,每年都有新繁殖的苗木和出圃的苗木,一般来说每年出圃留下的空地和新繁殖或新移植苗木的面积应相等,这样不至于造成培育出的苗木没有地方移栽。育苗过多要提前采取处理措施,以防在大树或法桐小苗行间加行种植,复种指数过大,苗木生长相互影响,造成苗木质量降低,出售因难。2、辅助用地面积计算辅助用地,是指非直接用于育苗生产的防护林、道路系统、排灌系统、堆料场、苗木假植以及管理区建筑等用地。苗圃辅助用地面积不超过苗圃总面积的20%—25%,一般大型苗圃的辅助用地为总面积的15%—20%,中、小型苗圃占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