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行道树栽培技术规程

2013/5/16 0:0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行道树栽培术语和定义、城市行道树的栽植时期选择、保证树木栽植成活的要求、城市行道树栽培技术、栽培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行道树栽培。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行道树

  行道树指沿道路或公路旁栽植的乔木。

2.2 

  树木栽培

  树木栽培是指从苗木出圃(或挖掘)开始直至树木衰亡、更新这一较长时期的栽培实践活动,包括苗木培育,定植移栽,土、水、肥管理,整形修剪,树体支撑加固,树洞修补及树木各种灾害的防治等。

3 城市行道树的栽植时期选择

3.1 最适宜栽植时期应以晚秋和早春为佳。

3.2 在同一季节中,各树种栽植先后的规律为:落叶针叶树-落叶阔叶树-常绿针叶树-常绿阔叶树。

4 保证树木栽植成活的要求

  在苗木挖掘、运输和栽植的过程中,应保持根部水分,适当修剪。在长途运输时,应遮荫覆盖。有一定规格,未经处理的吸收根处理的树木栽植后,应断根缩坨,必要时,应使用生根剂。树木栽植后,应踩实并及时浇透水。栽植行道树的各工序应紧密衔接,做到随挖、随运、随栽、随浇水。

5 城市行道树栽培技术

5.1 栽植前准备

5.1.1 工程资料

5.1.1.1 栽植工程的设计图纸,应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种植设计及设计说明、设计概算、上级批准文件等资料。

5.1.1.2 建设单位应于施工前一个月将以上材料交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实施计划。

5.1.2 现场调查及放样

5.1.2.1 施工前应对人行道的公共设施、土壤、路面、沿街建筑物、地下管线等情况进行调查,应作好记录。

5.1.2.2 行道树的放样应根据设计要求并结合实地情况。

5.1.2.3 施工时发现图纸与实际不符,应由设计部门变更设计。

5.2 苗木的选择

  应按设计要求选择苗木的品种和规格,应选择干枝健壮、无病虫害的优质苗木。

5.3 栽 植

5.3.1 栽植要求

  行道树的栽植应在主体工程全面竣工后进行,不应交叉施工。

5.3.2 栽植的程序与技术

5.3.2.1 栽植穴的准备

5.3.2.1.1 定点放线

  按设计断面定点,栽植位置应准确。

5.3.2.1.2 栽植穴的准备

  a) 栽植穴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b) 栽植穴内挖出的栽植土及废土分别堆置于穴外两侧,废土杂物应集中运出;

  c) 挖穴时,底口的尺寸不应小于上口;

  d) 空穴设立警示标志。

  e) 土坨直径应不低于苗木地径8倍,种植穴直径应大于土坨直径20cm,种植穴深度应大于坨高度20cm;

  f) 挖穴时遇有地下管线及构筑物应停止操作。

5.3.2.2 苗木的挖掘

  裸根挖掘时应保证树木根系有一定的幅度与深度,根幅应不低于地径8倍,根深应按其垂直分布密集深度而定,不应低于60cm。常绿树和直径超过8cm的落叶树宜带土坨挖掘。

5.3.2.3 打包

  土质松散应打包。

5.3.2.4 装运

5.3.2.4.1 苗木应轻装轻放,车箱内应先垫上草垫等物,车板不应磨损苗木。按序装车、下车,根在车头梢在尾,不应损坏苗木及破坏土坨。

5.3.2.4.2 长途运输应用保湿材料覆盖,不应曝晒风干。带土坨苗装运时,苗高不足2m可竖放;苗高2m以上的,应使土坨在前,苗梢向后,斜放或平放,土坨直径大于50cm,只许放一层。运苗时,土坨上不应站人和压放重物。

5.3.2.5 修剪

5.3.2.5.1 应在苗木挖掘时和栽植前进行修剪。

5.3.2.5.2 修枝应注意树形均衡。应剪除有病虫的枝、根和损伤的枝、根。大剪口处应采取防腐处理。

5.3.2.6 栽植

5.3.2.6.1 在同一条道路上的行道树分枝点的高度应一致。

5.3.2.6.2 栽植时应保证覆土面与根迹持平。

5.3.2.6.3 裸根苗栽植时,应将树根舒展在穴内,均匀加入栽培土至根被覆盖时,苗木略向上抖动,提到栽植位置,扶直后再边培土边分层夯实。

5.3.2.6.4 带土坨苗栽植时,在栽植穴内,应将土坨放妥后,剪去包扎物,清除包装物,然后从栽植穴边缘向土坨四周培土,分层夯实,不破坏土坨。

5.3.2.6.5 在主要道路及行人频繁的道路宜辅设树穴盖板,盖板的铺设应保持土壤疏松。盖板应透水、透气、美观、安全。

5.3.2.6.6 行道树种植后应及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树木死亡,应查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再进行补植。

5.3.2.6.7 苗木运到栽植地后,不宜及时种植时,应注意保湿、防冻或进行假植。

5.3.2.7 支撑

  栽植后应做树体支撑。

5.3.2.8 筑堰与浇水

5.3.2.8.1 树木栽植后,应在树穴周围用土筑成高于根迹10cm的浇水堰,应筑实、底平,不应漏水。

5.3.2.8.2 树木栽植后,应及时浇水,隔天复浇水。遇到天气干燥时适时浇水,常绿树还应向树冠喷水。

5.3.2.8.3 浇水应缓浇慢渗,出现漏水、土壤下陷和树木倾斜,应及时扶正、培土。

5.3.2.8.4 浇水后,应及时封堰复土整平。

5.3.2.8.5 在浇水中应频繁少量浇水,也不应超量浇灌,树木根系周围的土壤,应经常保持湿润。

6 施肥

6.1 树木休眠期和栽植前,需施基肥。树木生长期施追肥,应按照植株的生长势进行。

6.2 施肥量应根据树种、树龄、生长期和肥源以及土壤理化性状等条件而定。

7 修剪和整形

7.1 树木应通过修剪调整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调整植物群落之间的关系,促使树木生长茁壮。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将树冠修成一定形状。

7.2 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以及枯枝和烂头。行道树主杆要求3.2m高;遇有架空线者应按杯状形修剪;树冠圆整,分枝均衡;树冠幅度,不宜覆盖全部路面,道路中间高空宜留有散放废气的空隙。

8 防护设施

8.1 凡易受冻害的树木,冬季应采取根际培土,主干包扎等防护措施。

8.2 枝叶积雪时应及时清除,有倒伏危险的树木应树立支柱支撑保护。

9 补植树木

9.1 应在春季土壤解冻以后,发芽以前补植或在秋季落叶以后土壤冰冻以前补植。

9.2 应选用原来的树种,规格也应相近。

10 防治病虫害

10.1 应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制订长期和短期的防治计划。

10.2 加强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局部发生严重病虫害地区必须即时治理。

10.3 严禁使用剧毒化学药剂和有机氯、有机汞化学农药,化学农药应按有关安全操作规定执行。

11 工程验收

11.1 验收时间

  验收时间应为栽植后经过一个夏季后的10月份进行。

11.2 成活指标

11.2.1 在栽植季节内本地区苗木成活率应为95%以上。外地苗木成活率应为90%以上。

11.2.2 非栽植季节栽植的树木成活率应为75%以上。

12 技术档案

12.1 应建立完整的行道树养护档案要及时收集、积累、整理、分析和总结经理。

12.2 档案内容一:

  a) 气候、物候、水文、地质、地下构筑物等自然条件的变化资料及调查报告;

  b) 建设历史及其发展壮况;

  c) 行道树种类按植物分类记载,名称、规格、来源、栽植年月、生长势和日常养护措施等;

  d) 枯死树木凡经挖除后必须记录归档。

12.3 技术档案应每年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好目录,分类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