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企间借贷为何两败俱伤

2014/2/19 9:28:17

开栏的话:在日前举办的杭州苗木商会年度会议上,浙江建经律师事务所主任徐雳受邀为商会会员进行培训,其对行业案例深入浅出的分析让会员受益匪浅。本报特选出一些行业中的焦点法律问题请徐雳分析讲解。若您在经营中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也请致电本报,我们将邀请专业人士为您解答。
  案例:2008年3月5日,杭州苗木企业甲因资金周转困难向苗木企业乙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月息2%,借期为6个月。2008年9月5日到期后企业甲一直未偿还该借款,企业乙遂于11月1日将企业甲告上法庭,要求企业甲偿还本金和利息。
  法院判决结果:企业甲返还企业乙借款本金50万元,对企业乙6万元利息予以收缴,对企业甲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疑问:企业乙得不到利息,企业甲还被处罚款,法院为何会做出让双方两败俱伤的判决?
  徐雳: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判决结果,主要是因为本案例两企业之间的借贷是违反金融法规的,是法律禁止的行为。企业甲和企业乙之间的借贷行为无效,法院处理纠纷是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处理的。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此案尽管按联营合同纠纷处理,但因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疑问:那么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如何界定?
  徐雳:判断民间借贷是否合法可依据以下七条:
  1.合法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
  2.合法的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
  3.合法的民间借贷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4.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
  5.合法的民间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
  6.合法的民间借贷不包括企业之间借贷,企业之间借贷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企业之间借贷因违反金融法规而属于无效。
  7.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