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林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2014/2/19 10:58:12

1.经济规律管理营林生产

(1)通常情况下,营林生产的衡量指标应该为林木的产量。因为在营林过程中,所有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措施都能够在林木产量上得到体现。但是就营林生产衡量指标的实际情况而言,有些单位止将造林面积作为营林生产的衡量指标,并且国家对林业的投资几乎也按照造林面积进行计算,从而得出应该投资的资金。但是,在实际的营林过程中,由于许多因素的影响都可能导致计划的造林面积不能够完全成林,从而造成了实际的造林面积缩小的重要原因。

(2)要以省或地区为单位,把宜林荒山划分为不同的营林类型,根据不同的营林类型确定相应的林木生长量指标。划分营林类型的依据是宜林程度和森林产品规格,比如说,在南方杉木、松木、桉树产区,把宜林荒山划分为若干个营林类型,分别确定林木生长量指标。一个地区造林树种很多,可以用几个最主要的造林树种作为林木生长量指标的基数,其他各种树种可以根据其生长速度和经济价值定出和该几个树种中的其中一个相比的指数。这样,国家对林场的营林任务就可以下达造林面积、林木生长量、木材产量及规格、投资等经济指标。全面完成这些经济指标就可以得到实实在在的营林成效。在此基础上,制定超额完成经济指标和没有完成规定指标的奖罚制度。

2.做好森防工作的措施

2.1要加大宣传力度,依法治理林业有害生物

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宣传“预防为主,科学防治,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和“谁经营、谁受益、谁防治”的责任制度,用量化的数字宣传森防工作与林业生产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息息相关,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及全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对防治工作的艰巨性、紧迫性的认识.树立保护是发展的观念.明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另外,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教育等手段,规范人们的行为,依法治理林业有害生物。

2.2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领导

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从森林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全局高度来认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建立行政领导和业务部门双层责任制,把森防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切实把森防责任落实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的肩上,促进由部门搞森防向政府有责任、社会齐关心、大家都参与的局面,确保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要严格实行考核制度、通报制度和奖惩制度。基层林业站要积极当好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参谋和助手,及时报告防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2.3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提高综合防治能力

建议将基层林业站参照公务员管理。在机构改革大潮中,要按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林业站的建没,配齐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森防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林业标准站建没,逐步健全并规范测报、检疫、防治信息网络,实现森防工作网络化管理,提高综合防治能力。

2.4进一步完善测报点建设,为综合治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信息

进一步完善测报点建设,逐步形成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龙头,省级测报点为骨干,基层林业站为基础的测报网络。做到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动态,定期发布趋势预报,提高监测结果的准确率。同时,建议省、市、县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测报队伍。

2.5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提高检疫检验水平

一是突出抓好检疫队伍的建设,提高检疫执法水平,规范检疫执法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县检疫实验室.提高检疫检验水平。

2.6科研和技术推广并举,逐步增加无公害防治的比例和摒弃落后的防治方法

要围绕当前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实行科研、生产、管理密切结合,集中力量解决好防治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同时重点推广应用仿生、生物防治技术和先进实用的防治手段,建立推广示范工程,以典型促推广,逐步增加无公害防治的比例和摒弃落后的防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