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扶持发展苗木生产政策的实施

2015/6/19 6:22:17

从位于抚仙湖畔的木森苗木500亩生产基地到右所镇洋潦营村个体户杨林的5亩苗木种植地,随着澄江县推进抚仙湖径流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发展苗木生产政策的实施,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县登记在册的苗木经营户达107户,经营面积近万亩,苗木产业初露头角。


澄江县林业局种苗站站长孙颜克介绍,随着“一退、二调、三保”抚仙湖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澄江县政府出台了加快推进农村农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生态农业建设的实施细则,对流转50亩以上土地实施连片开发的,5年内将给予每年每亩300元至1000元奖补。



随之出台的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规定,对于在抚仙湖径流区发展绿化景观苗木生产,经营面积达50亩以上的,按经营面积大小,一次性给予5万元至30万元奖补。而近两年实施的“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培育扶持政策,则进一步助推了苗木生产发展。



同时,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木森苗木,运用土地流转经营模式建成500亩苗木产业化基地,实现亩均产值7万元,为农户每年带来亩均超过3300元的土地流转收益,亩均年减少124公斤化肥农药施用量,为全县推进生态苗木产业发展提供了样板示范。



截至目前,澄江县百亩以上苗木种植基地超过20个,200亩以上苗木生产基地达5个。全县107户苗木经营户占到了全市登记在册苗木经营户的21.5%,近万亩的苗木经营面积中有90%以上处于抚仙湖径流区范围,为推进抚仙湖沿岸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最大限度减少农业污染,保护抚仙湖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