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荣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017/10/11 20:05:34

浓浓绿意浸润着城市的每个角落(柏峰/航拍)

昨天,国家林业局在河北承德召开2017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会上宣读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批准决定,并举行授牌仪式,泉州喜获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国家森林城市是目前我国对一个城市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评价,是最具权威、最能反映城市生态建设整体水平的荣誉称号。根据泉州市林业局的统计数据,泉州森林资源丰富,在11015平方公里的土地总面积中,包含林地面积1027.74万亩,有林地面积962.7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8.7%,总蓄积量3672.26万立方米。随着森林进城、下乡、入村、上路,这片土地上的山水、田园、城市、乡村,无处不展现着一派山水相融、林城相依的生态画卷,自然之美与人文之胜造就了名副其实的东亚文化之都。

据悉,2014年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泉州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全国首个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整体部署,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聘请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高起点、高标准规划我市创森工作。

以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建设为载体,大力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和生态敏感区绿色质量提升工程,逐步完善山、城、江、湾相融的绿地格局,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升城乡绿化水平。以城市森林产业体系建设为载体,大力实施花卉苗木基地、林下经济基地、设施林业、近自然经营等11个工程建设,基本形成以油茶、毛竹、花卉等产业基地,铁皮石斛、金线莲等林下种植基地,棘胸蛙林下养殖基地为主的特色富民产业,林业产业总产值连续十几年位居全省首位。

以城市森林支撑体系建设为载体,大力实施森林灾害预防、林业基础设施、林业科技与交流、现代化林业保障平台等工程建设,注重乡土树种的培育和应用,城市乡土树种使用数量占绿化树种数量的82.12%,郊区森林自然度为0.54,造林绿化苗木自给率达到95.6%。

以城市森林文化体系建设为载体,大力实施森林城市生态文化基础、闽南人居生态文化示范和生态文化保护与传播系统建设,打造具有鲜明闽南文化特色的国家森林城市。

■名词解释

国家森林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相关指标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从2004年开始评选,截至2017年10月10日,全国共计137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其中包括福建省福州、泉州、厦门、漳州、龙岩、三明6个城市。

来源: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