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制定“美丽乡村实施办法”

2017/8/18 12:00:32

《中国花卉报》讯 日前,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的安排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安徽省确定了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施办法。
该办法明确,到2020年,安徽省力争80%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90%以上村庄脏乱差得到有效治理。
2017年,该省将选择534个乡镇开展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选择670个村为2017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周期1年半左右,到2017年底完成项目建设进度的70%。
具体来说,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的整治建设任务是治脏、治乱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省级中心村的建设任务较多,包括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污水处理、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和村庄亮化。
为足额落实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安徽省各级财政将把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增加对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