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规划设计中的形式美,园林造景

2017/8/17 16:30:44

自然界常以其形式美取胜而影响人们的审美感受;各种景物都是由外形式和内形式组成的。外形式是由景物的材料、质地、体态、线条、光泽、色彩和声响等因素构成;内形式是由上述因素按不同规律而组织起来的结构形式或结构特征。如一般植物都是由根、茎、叶、花、果实、种子组成的,然而它们由于其各自的特点和组成方式的不同而产生了千变万化的植物个体和群体,构成了乔、灌、藤、花卉等不同的形态。
形式美是人类社会在长期的社会生产实践中发现和积累起来的,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规定性和共同性。但是人类社会的生产实践和意识形态在不断改变,并且还存在着民族性、地域性及阶级、阶层的差别。因此,形式美又带有变异性、相对性和差异性。但是,形式美发展的总趋势是不断提炼和升华的,表现出人类健康、向上、创新和进步的愿望。
从形式美的外形式方面加以描述,其表现形态主要有线条美、图形美、体形美、光影色彩美、朦胧美等几个方面。 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劳动实践中,按照美的规律塑造景物外形,逐步发现了一些形式美的规律性。
1,主与从主体是空间构图的重心或重点,也起主导作用,其余的客体对主体起陪衬或烘托作用。这样主次分明,相得益彰,才能共存于统一的构图之中。若是主体孤立,缺乏必要的陪体衬托,即形成孤家寡人。如过分强调客体,则喧宾夺主或主次不分,都会导致构图失败。所以,整个园林构图乃至局部都要重视这个问题。
2.对称与均衡对称与均衡是形式美在量上呈现的美。对称是以一条线为中轴,形成左右或上下在量上的均等。它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通过对自身,对周围环境观察而获得的规律,体现着事物自身结构的一种符合规律的存在方式。而均衡是对称的一种延伸,是事物的两部分在形体布局上不相等,但双方在量上却大致相当,是一种不等形但等量的特殊的对称形式。也就是说,对称是均衡的,但均衡不一定对称,因此,就分出了对称均衡和不对称均衡。
(1)对称均衡。又称静态均衡,就是景物以某轴线为中心,在相对静止的条件下,取得左右(或上下)对称的形式,在心理学上表现为稳定、庄重和理性。对称均衡在规则式园林绿地中常被采用。如纪念性园林,公共建筑前的绿化,古典园林前成对的石狮、槐树,甚至路两边的行道树、花坛、雕塑等。
(2)不对称均衡。又称动态均衡、动势均衡、疑对称均衡。不对称均衡创作法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
构图中心法,即在群体景物之中,有意识的强调一个视线构图中心,而使其他部分均移,则必然出现动势倾向,以求得新的均衡。人体活动一般在立三角形中取得平衡。根据这些规律,在园林造景中就可以广泛的运用三角形构图法(图1-1),园林静态空间与动态空间的重心处理等,它们均是取得景观均衡的有效方法。

不对称均衡的布置小至树丛、散置山石、自然水池;大至整个园林绿地、风景区的布局。它常给人以轻松、自由、活泼、变化的感觉。所以广泛的应用于一般游憩性的自然式园林绿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