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工程制图的比例

2017/8/17 16:40:48

工程制图中,为了满足各种图样表达的需要,大部分的实物都不能按照它们的实际大小绘制到图纸上,需按一定的比例放大或缩小。图样的比例,应为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
比例的符号为“:”,比例应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1、1:2、1:100。比例的大小是指其比值的大小,如1:50大于1:100;比值为1的比例,即1:1,称为原值比例;比值大于1的比例,称为放大比例,如2:1等;比值小于1的比例,称为缩小比例,如1:2等。
绘图所用的比例,应根据图样的用途与被绘对象的复杂程度.从表1-9中选用,并优先选用表中常用比例。
比例宜注写在图名的右侧,字的基准线与图名取平,比例的字高宜比图名的字高小一号或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