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及程序

2017/8/17 16:41:36

一、城市景观规划设计
城市景观规划设计是以城市中的自然要素与人工要素的协调配合,以满足人们的活动要求、创造具有地方特色与时代特色的空间环境为目的的工作过程。其工作领域覆盖从宏观城市整体环境规划到微观的细部环境设计的全过程,一般分为城市总体景观、城市区域景观与城市局部景观三个层次。城市景观规划设计是对城市空间视觉环境的保护、控制与创造,它和城市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等)、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景观建筑设计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们之间互相渗透、互为补充一城市规划是对城市土地所作的平面使用计划,其道路系统的组织与用地安排对城市景观的形成有很大影响,因而在做城市规划时就应该考虑到景观问题。城市景观规划则是就土地立体使用并考虑各局部与整体造型所做的规划二城市景观规划首先必须对当地城市景观资源进行调查,通过视觉的分析评价,明确现存景观的价值和形态特征以及各种潜力和限制因素,确定城市的主要景点及观景点并对其进行分级,然后做出景观风貌规划分区。一般可将城市分为主要景观区、传统特色区、重要沿街景观区、自然风景区、一般景观区与景观协调区等,再针对不同性质的景观区域,制定相应的改善.保护、整治计划,诸如建筑形式及高度的控制、城市天际线控制、空间视觉走廊的控制、建筑容积率控制、建筑材料和色彩的控制、街道的比例以及各种环境设施的配置等。城市景观规划为城市景观设计提供了设计依据。
城市设计是实现城市规划的设计,是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对以人为主体的城市形体环境中各项物质要素所做的综合环境设计,是连接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纽带。城市景观设计是实现城市景观规划的设计,与城市设计是相互依存的,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城市设计侧重于功能、空间的研究而带有景观内涵,而城市景观设计侧重于城市景观的研究而带有功能、规划的内容。城市景观设计着意于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并举,同时注重空间中人们的活动。其设计成果表现为图纸与模型。随着电脑三维模拟技术的应用,现在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视点以动态的方式来观察城市空间形态,这有助于设计者在实体建成前了解将来对环境的实际感受从而更好地把握景观关系。
建筑设计是根据具体的功能要求在一特定地段上所作的空间、形体与环境设计,其形式、尺度、色彩与质地对该地段内的环境景观构成影响。单体建筑设计应服从城市整体景观要求,综合考虑周边环境因素以及人们观察建筑时的视点、视角等因素进行建筑体形及立面(包括第五立面——屋顶)的设计,以推进城市整体景观的形成。
景观建筑( Landscape architecture)设计主要是对城市外部空间、地面以及所有环境设施的设计,是城市景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境景观的形成具有重大影响。景观建筑设计的要素可分为眺望、散步道、标志物、历史文物、水边、雕塑小品、中心公园、道路标志、花园步行道、水域、街景、立面、广场、夜间照明、林荫道、广告等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