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环境下的道路绿化设计

2017/9/5 12:40:53

摘 要:随着新农村建设战略的深入,农村整体环境风貌得到不断提升,农村道路绿化设计思路也要随之改变,由原来的以遮挡为主的绿色通道模式,提升为结合并体现沿线风貌的生态景观廊道模式。本文主要以常嘉高速吴江段生态景观廊道设计工作为例,从设计的意义与设计的方法两个方面进行相关问题的论述。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环境;道路绿化设计;设计意义;设计方法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230193

  常嘉高速吴江区段的设计规划是北起白蚬湖、南至太浦河、全长13.9km,其中其沿线湖荡密集,包括白蚬湖、三白荡、太浦河等重要水体;同时,自北向南将吴江东西快速干线、沪苏浙高速公路以及318��道串联,形成吴江快捷交通网络。在这样复杂的线路中进行道路的绿化设计工作是一项非常难的工作。但是,这项工程的道路绿化设计工作的完成,将对于吴江地区的生态环境以及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需要制定出有效的方法、完成其道路的绿化设计工作。

  1 常嘉高速生态景观廊道吴江区段设计工作的意义

  通过打造常嘉高速生态景观廊道吴江段的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对于吴江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得以体现。常嘉高速生态景观廊道吴江段的建设理念是充分运用江南水乡独特的农村风貌和自然景观,从而体现出一种“车在画中行”的设计模式,展现出吴江地区优美的自然生态景观和独具一格的人文景观。比如:通过科学的设计和借景手法,将常嘉高速吴江段道路两旁的农田、苗圃、鱼塘、村庄、湖泊、湿地、工业工厂等不同的人文、景观等元素进行了完美的结合;通过对常嘉高速生态景观廊道吴江段建设工程的科学设计,可以把常嘉高速生态景观廊道服务于整个苏浙地区集旅游观光、生态环保为一体的特色产业链中,促进吴江地区的经济发展[1]。

  2 常嘉高速生态景观廊道吴江区段设计方法

  2.1 进行绿化设计的总体规划

  进行绿化设计的总体规划是常嘉高速生态景观廊道吴江段建设工程设计工作的第一要务。具体来讲可以进行以下的工作,从总体上进行设计。摒弃传统的道路景观设计思想,充分把景观的元素扩大到视觉所及范围之内的农田、苗地、鱼塘、村庄、厂房、湿地、匝道等,运用片状、网状的结构进行其总体的规划设计工作;保护好道路两旁原有的生态景观、适当地进行绿化的装饰与点缀,体现出江南水乡原有的生态风貌;对于自然生态景观与周边人文景观进行完美的结合与呈现。比如:将周边的农田、湖泊、泗州禅院等进行很好的结合呈现;对于重点的交通节点与地形进行重点梳理与树木栽培、把一些厂房以及民居通过自然景观的有效搭配进行遮挡,体现出一个具有气势、具有文化、具有层次的绿色走廊;对于一些重点路段的闸道需要在充分考虑到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绿色景观的建设工作,体现出现代交通的特点[2]。

  2.2 充分的体现出生态走廊的多功能

  充分体现出生态走廊的多功能是进行常嘉高速生态景观廊道吴江段建设工程设计的另一个理念。比如:对于高架桥下有停车要求的路段,充分利用空间合理设置出停车场,并点缀耐阴植物,进行垂直立体的绿化工作,体现出独特的生态之美;选用朴树、苦楝、乌桕等当地特色的乡土树种,并且把这些树种与当地的民居、自然生态环境进行完美的结合,体现出江南水乡独特的文化、风土人情、历史传承等。利用这些充分进行旅游资源的科学开发,体现出生态走廊的多功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3]。

  2.3 进行科学的布局与设计

  科学的布局与设计是常嘉高速生态景观廊道吴江段建设工程设计工作的重要方法。比如:对于道路两旁需要进行占用的绿化土地,需要及时与当地的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做出科学合理的补偿工作,避免矛盾的产生;对于道路周边需要进行修复与治理的地方进行及时的处理,增强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的整体绿化性。比如:对于堵塞的河道进行及时清淤工作、展示出江南水乡良好的水质,对于占用的湖泊进行及时修复、建立起必要的湿地保护区,对于远处村庄的道路、墙面进行具有江南风格的处理,对于沿途的农田与鱼塘进行科学化、高标准的建设工作,充分的展示出江南的水乡田园风光,形成独具特色的美丽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景观。

  3 结论

  在新农村建设环境下,以常嘉高速生态景观廊道吴江段建设工程设计工作为例进行道路绿化设计工作的研究,有利于推动我国农村地区在保持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下经济的发展、人民的安居乐业,为新农村建设环境下农村道路设计模式提供了一种方法上的启迪。

  参考文献

  [1]杨冰.浅谈城镇与农村道路景观与绿化设计[J].农民致富之友,2013(5):182.

  [2]沈鹏飞.乡村社区道路空间系统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13.

  [3]郭琪.基于生态视角下的农村道路设计[D].苏州:苏州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