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 广西将放开部分景区门票价格

2018/11/23 16:43:56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管理目录》)经修订后近日正式印发,从明年1月1日起,广西将放开部分景区门票价格,并对列入分级管理目录的景区的门票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南宁市共有35个景区列入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 根据《管理目录》,广西将对大型演艺、探险、游艇、潜水、水上和空中娱乐观光等旅游项目、不属于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收费)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而对原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旅游项目、景区,各地要按原管理权限下文予以明确。 《管理目录》详细规定了自治区、市、县景区门票(含配套交通运输)价格分级管理目录,列入分级管理目录的景区门票价格,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定价并非一成不变,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方案,报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审定。 其中,南宁市共有青秀山风景旅游区、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等35个景区列入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人民公园、狮山公园、金花茶公园、新秀公园、广西民族博物馆、南宁市博物馆、广西民族文物苑、狮子山公园、广西规划馆、广西博物馆、广西烈士陵园、华南城景区、民歌湖景区、昆仑关旅游风景区、明秀园风景区等市区的景区免费开放,其中多个景点等级达4A级和3A级。 此外,位于宾阳县的中山公园、程思远故居、佛子山景区、龙岩公园、宾州古城等景区,横县的伏波庙、应天寺、横州公园、横州江滨公园、横州博物馆等景区也都免费开放。 《管理目录》提出,新增的尚未列入分级管理目录的景区门票价格,将实行属地化监管,暂由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根据运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并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 试运行满两年,对属于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应列入分级管理目录,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向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经审定后,由定价机关按规定定价程序制定景区门票价格。 来源:南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