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造林绿化创新机制撬动社会资本

2018/9/11 7:30:35

按照政府出资主导土地流转、企业营造林模式,河北省沧州市成功流转大运河沿线和城区周边土地44.8万亩,确保了大运河绿化和环城林建设用地。近年来,河北省不断探索创新国土绿化用地机制、造林主体培育机制、造林投融资机制,造林绿化正在变成全社会参与的事业。 河北打破传统造林模式,在平原地区,将植树造林作为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的重要内容,在不破坏耕作层、不改变耕地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发展林果产业。在生态脆弱地区,加大耕地、次耕地、坡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力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范围,提升涵养水源功能。允许张家口、承德地区将15度以上坡耕地和没有灌溉条件、风沙危害严重的沙化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 全省各地鼓励成立多类型造林主体,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专业造林公司、合作社认定为省级新型造林主体,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新型经营主体,对达到新造林质量标准的予以奖补,对造林规模5000亩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指标,对捐资造林达到一定规模的授予绿地、林木冠名权。廊坊市通过政策鼓励,吸引216家公司、企业、大户参与造林绿化建设。 在财政投入方式上,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林业重点工程给予补贴。石家庄市落实市级财政10亿元,对廊道绿化和环城林建设给予支持。创新社会融资模式,采取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重点工程建设。邢台市加大国家储备林项目运作力度,落实农发行贷款资金额度10.45亿元。 来源: 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