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剪为什么不能用“去顶”法

2020/1/3 13:07:44

最新修订的《北京市绿化条例》不久前正式发布,对擅自截除树木主干(去顶)、去除树冠的行为,最高处以树木价值10倍的罚款,还要补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但是,对于小区内树木影响业主采光等确有修剪必要的情况,可以依据技术规程依法修剪。
为什么会出这个规定呢?原因是工人不懂专业知识,过度修剪造成树木生长不良,甚至死亡的事屡见不鲜。
去顶修剪会破坏树木结构,导致剪后胡乱生长,犹如立体桠叉,难以形成好的树形,甚至完全树不像树。同时,也容易形成大面积伤口,使得病虫害趁机入侵。此外,根部需要的生长激素(Auxin)是由芽端制造的,去顶修剪会剪掉存储在芽端的生长激素,从而影响树木生长。每条枝干都制造和储存养分,盲目去顶会把这些养分报销掉。
以下是常见的3种修剪方法。
1.切除法(RemovalCut)把枝条从母干接点处切下,不伤及枝干保护区(BranchProtectionZone)。
2.缩减法(ReductionCut)切走母条后,所留下子枝的粗度必须达到被剪下的母枝粗度的1/3以上,以延续其顶芽优势(Apical Dominance)。
3.去顶法(Topping/Heading Cut)随意砍伐的修剪方法,只按照既定的界线来进行剪枝,这是目前比较常见的修剪方法,会对树木造成很大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