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果树苗办理流程及我国政策根据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第七、八条规定:调运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调运的树苗属于应施检疫对象,必须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才能进行运输。可以携带有效期内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本人身份证到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办理。
我公司常年办理出口果树苗业务,备案出口果树苗品种有:枣树苗、核桃苗、樱桃苗、葡萄苗、柿
子苗、苹果苗等果树苗木,我公司办理出口苗木手续齐全、出关快捷,可对苗木进行冲洗、保湿操作,办理报关、检疫等手续,随时欢迎参观考察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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