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苗木产业期待理性健康发展

2008/4/4 8:50:23

近日,笔者从对山东德州某县农村苗木市场的调查中得知,今年107杨的苗木总量很大,但胸径在1.5厘米~2.0厘米之间的苗木价格在1.0元~1.2元之间,较去年下降50%左右;一些种苗户看到去年的苗木价格在2.0元以上,就跟风育了杨树苗。可见,苗木市场仍程度不一地存在无序性、盲目性。
    造成当前苗木市场混乱、非理性发展的主要原因大致包括:育苗以“散户”为主,生产决策非理性,带有盲目性;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对育苗户进行理性的、宏观的引导,对育苗行业发展没有长远规划,或者有规划不执行;种苗生产技术含量低,育苗主要以扦插育苗的107杨为主,其他城市绿化苗木则少之又少;市场上销售的95%是大田植树用的杨树苗,其收入仅是种植城市绿化苗木的1/10,甚至是1/30;种苗市场中介组织缺失,造成种苗销售混乱,市场封闭无序。
    为促进种苗产业的健康理性发展,笔者认为,相关部门还需更加努力扶持、规范。
    种苗管理部门应立足本地实际,制订本地区种苗行业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确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包括乡土树种的种苗培育与种质资源库的建设,实现育苗树种、品种多元化,避免单一树种育苗的风险,保持种苗产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与此同时,还要加强种苗市场的监测、预警等。
    广大苗农对育苗高新技术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不了解,林业种苗部门可采用咨询热线、田间种苗讲堂、电视讲座、科技赶大集、散发科技明白纸等形式,搞好培训。培训内容不要仅限于技术培训,同时要把市场营销、风险教育纳入培训内容,从而使苗木生产者对市场的潮涨潮落有正确认识。
    有关部门还要做好产业中介的规范引导,借鉴其他行业中介的先进经验,实行会员制。在运行机制上,建立和完善以“风险共担、利益均沾”为核心的利益调节机制,重点是在协会内部建立利益分配的合同契约关系,积极推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用各种形式的苗木生产、营销中介把苗农与市场联系起来,提高苗农组织化程度、推广应用先进品种和生产技术、促进苗木销售等。
    此外,相关部门还应该在建设苗木信息化公共平台、培植种苗行业龙头等方面进行努力,从而带动当地种苗行业的理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