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洪根:一本30年造林簿

2008/8/5 8:59:12

天天苗木网8月4日消息:一度春秋就是一个年轮。当初迫于生计种下的树苗,如今长得比碗口还粗;当年仅5亩山林,现在发展到400多亩。一片山林,见证了樟树市店下镇相咀上村62岁农民吕洪根30年造林的执著与坚韧,更是改革开放30年来林改惠民的见证。
7月底,记者来到吕洪根家,他拿出一个老式军用挎包,掏出一摞荣誉证书和一本账簿。翻开泛黄的账簿,里面记满了30年来老吕造林的亩数、时间、地点以及造林的投入和收益。翔实的记录和老吕断断续续的回忆,让我们看到了改革开放以来林改惠民政策不断完善的清晰轨迹。
迫于生计,冒着“挨批”风险造林
1978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吹进了这个小山村。吕洪根面对赡养60多岁的母亲和抚养小孩的生活压力,开始“铤而走险”栽树。他和妻子在房前屋后栽了100多棵果树,又在5亩多荒山上偷偷种下100多棵杜仲。
一些好心人提醒他,这样做早晚会挨批的!吕洪根整天提心吊胆,生怕别人把这事捅到公社去。还好村里人秉性纯朴,又同情他家的困难,心照不宣地替他瞒了下来。
树种下了,但在1982年分山到户时,这些进入收获期的果树和药材被收归集体,分到了个人。吕洪根虽然只分得其中少部分,但他品尝到了植树造林带来的“甜果子”:1亩多果树和杜仲不仅能解决吃饭问题,还能换点钱补贴家用,当时一公斤杜仲卖到了160元钱。
历尽艰辛,收获荣誉仍留遗憾
吕洪根和妻子有20本荣誉证书:全省劳动模范、全省绿化先进个人、县优秀共产党员……
这些证书都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中期获得的。“当时为鼓励私人造林,我被评为造林模范,经常坐上主席台呢!”回忆过去,吕洪根很是自豪。
1981年,我省开始实行林业“三定”政策,第二年又将集体山林分山到户,吕洪根也分到100多亩山地(其中50亩责任山,产权和收益归集体,私人负责管理)。
吕洪根看到了希望,他开始尝试承包村民的荒山造林,并与村民签订承包合同,收成按三七分,吕洪根占大头。有了合同作保障,吕洪根造林干劲十足。账簿显示:1982年,吕洪根造林面积51亩;1983年造林面积145亩;1986年包山造林面积达到424.4亩,村里留下的荒山全部被他承包种了树苗。为此,吕洪根几乎年年被省里、县里评为绿化标兵、造林模范。
可是,在收获荣誉的背后,吕洪根也有困惑。他说,当时的政策没有规定分山到户的具体年限,所以最担心政策有变,怕有一天这些合同成为废纸。
除了困惑,吕洪根更多的是辛酸。造林投入大,生长周期长,见效慢。吕洪根拿出多年的积蓄,还向信用社贷了5万多元。按照当时的政策,村民对山林没有充分的处置权。砍多少,卖给谁,卖多少钱,都没有充分的发言权。当时的收益,用吕洪根的话说就是“砍一根竹子,得一双筷子;砍一根杉木,得一条凳子”。
1990年以后,吕洪根的杉树成林开始间伐,但政府每年只给他10立方米的伐木量,每立方米杉木卖300多元钱,扣除伐木办证费150元,砍伐和搬运等费用以及农林特产税,每立方米木材实际到手的只有100多元,年收益还不到1500元,而每年的护林费高达4000多元。
苦尽甘来,幸福生活比蜜甜
由于种种原因,山林归属、权责以及利益分配的问题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像吕洪根这样拥有数百亩林地的林农还守着“金山银山”过穷日子。
林改唤春风,吹绿万重山。从2004年9月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综合配套”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现在的‘活木’变成‘活钱’了!”吕洪根给我们算账。“2004年以后,每立方米杉木涨到了500多元,而且取消了所有收费项目,年间伐量也放宽到20立方米,杉木年收益在1万元以上,比原来翻了六七倍,加上卖竹子每年山上收入不低于4万元。”“我现在种了400多亩杉树林,每亩按300株算,每株15元,这就相当于一本160多万元的‘绿色存折’!”
如今,吕洪根造林欠下的5万多元债务已全部还清,孩子也都长大成人,家里的土坯房换成了两层楼房,彩电、冰箱、空调等家电一应俱全,老两口闲来无事还伺候起花花草草,日子过得有滋有味。2006年,吕洪根还拿出10多万元给小儿子买了一辆工程车。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50年不变,让吕洪根吃下了“定心丸”。把山当地作,把树当禾栽。现在,吕洪根经营山林精心得就像看护自己的孩子。每天天一亮,老两口提着柴刀、扛着铁锹巡山,清除杂木、栽树种苗……每年还要拿出五六千元钱,雇工打药施肥、抚育林木。
夕阳西下,吕洪根和老伴带我们参观了他的“绿色银行”,望着一株株“摇钱树”,老两口唱起了小曲:“林改真是好,山增金,树增银,人增笑,多栽摇钱树,脱贫致富走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