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园中毒索赔1万 专家核算法院判排污企业赔46万

2009/6/23 7:57:31

    苦心栽种的5500棵晚秋黄梨刚挂果,就不幸“中毒”几乎绝收,李老汉认为“罪魁祸首”是隔壁企业排放的废气。昨天,这场大气污染侵权案二审在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开开庭审理。
    果农:黄梨中毒绝收索赔1万
    2005年,荥阳农民李全海花10多万元引进5500棵晚秋黄梨树苗,开辟35亩地的梨园。“去年春天,果园里的梨花几乎全部脱落,果园几乎绝收。”李全海认为问题出在邻居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下称“铝业公司”)身上。
    李全海调查到,2007年8月,铝业公司在果园西侧建设的工业试验基地投入生产,每天排放氟化物、硫化物等废气,造成环境污染。“距离工业试验基地最近的梨树没有结果,距离工业试验基地最远的果树有300多米,结了很少的果子”。去年5月底,李全海把铝业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万元。
    企业:梨树不结果与排污无关
    铝业公司辩称,“果园所在地区本来就是高氟区,梨树不结果和试验基地排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荥阳市法院一审查明,2007年下半年,铝业公司在果园西侧建成的试验基地开始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有废气和粉尘通过烟囱向大气中排放。去年春天,李全海的梨树出现梨花大量脱落、没有挂果的现象。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李全海申请,法院委托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简称“林业鉴定中心”)对晚秋黄梨的污染原因和损失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距离工业试验基地最近的梨树树叶氟含量高,全部没有结果;而距离工业试验基地相对较远的梨树树叶氟含量稍低,13棵梨树挂果123个。
    鉴定中心认为,梨树不结果与环境中的氟化物含量较高构成因果关系,受污染程度和距离试验基地的远近相关。
    一审:企业赔偿果农46万元

    根据梨树上保留的梨,林业鉴定中心计算,若没有污染,梨园全园产量为10.62万斤。按照每斤4.8元的价格计算,核算果园损失为50.4450万元。
    扣除风险成本,法院认为,果园的实际损失应为45.8784万元;相关鉴定费用为2000元。今年2月10日,荥阳市法院一审判决,铝业公司立即停止污染侵害,赔偿李全海果园损失和鉴定费共计46万余元。
    铝业公司不服,上诉至郑州市中院。昨天,郑州市中院在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将定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