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款低种植户不愿拆迁 挖掘机碾坏48万元花卉

2009/7/4 9:26:35

    “我们总共栽种了6万株国外专利品种,每株专利费为8元人民币,仅种苗一项,便合计人民币48万元。”昨天上午,在晋宁县新街乡安江村委会所辖的“翠华花卉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看着眼前被新街乡政府强行推倒的育花大棚,负责人鲁荣华一脸愤懑。
    大棚负责人:
    48万元花卉宣告“完蛋”

    6月19日上午11点,正在合作社忙碌的工人佟有富突然看到,就在离合作社不远处,一队人马浩浩荡荡赶来。“至少50多人。”
    这群人来到合作社后,不由分说,在一辆挖掘机的率领下,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过后,即将开修公路范围内的所有设施全部被拆,“不但将大棚全部拆除,连我们的住房也拆了。我只从房里抢出了一床被子。”佟有富说,当时他曾要求拆迁人员多给点时间,“可对方根本不理。”
    昨天在采访现场,为合作社提供国外专利品种的北京东方英宝联合技术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杜秀英恰巧正在指导工人工作,“的确是我们公司提供的专利品种,该花卉中文名叫‘召唤’,专利费每株8元人民币。”杜秀英说,公司的确向合作社提供了6万株该专利品种种苗。
    “我们的大棚属于连体大棚,一个大棚总长在70米左右,拆迁队直接就从中间拆除了建设公路所需的35米长的一段。”鲁荣华说,大棚中间35米一段都被挖掘机碾压过,被碾压过并暴露在外的花卉已成废品。“供水管道滴灌设施也一并被摧毁,两边各剩下的10多米大棚里的花卉亦难以成活。”鲁荣华说,合作社6万株专利品种、总价48万元的花卉宣告“完蛋”。
    乡政府:
    多次做工作无效只能强拆

    “因为要修公路,镇上指派工作人员从今年2月份就开始做工作了。”昨天下午,在新街乡政府办公室,一杨姓负责人代表乡政府对此事做出全权解答。“针对这家种植户,我们的工作人员曾数次前往通知,每次都表示希望他们配合工作,尽早对自家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自我拆除。”
    该负责人说,从今年2月到6月,乡里的工作人员曾多次上门要求对方在自行拆除协议上签字,而对方觉得补偿款太低,一直未给予回应。虽然县里曾给出的拆迁期限在4月底,但因仍有一些种植户未能按时拆迁,不得已又继续延后1个多月,“6月16日就向该种植户下发了限期拆除地面附着物的通知,可对方仍迟迟不见动静。”
    在6月16日新街乡政府下发的限期拆除通知上写着:“……在6月18日前自行拆除牛广公路线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如不按期拆除,视为自动放弃,将依法强制拆除。”6月19日上午,强制拆除开始实施。
    “1天之内叫我们拆除那么多的大棚、房子,我们怎么能做到?我在18日写了一份要求协商赔偿的情况反映给乡政府。谁知道,在没协商好的情况下,强制拆迁还是发生了。”鲁荣华说。
    “如果对方能在2天时间内向乡政府反映困难,我们还是可以向上级部门提出延期或者派人帮助拆迁。可直到我们强制拆迁时,对方仍没有丝毫动静。”乡政府杨姓负责人表示,每亩青苗补偿费合计在11000元,全乡上千家种植户都是这个补偿标准,不能因为个别人而搞特殊。为配合政府的整体道路修建工作,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最终决定进行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