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故事:多付一倍工钱

2010/5/17 11:16:19

唐代宗时,刘晏(著名财政专家,有大唐财相的美誉)在扬州设立造船场,每造一艘船,就付给船工工钱一千缗(一缗是一贯,即一千文铜钱,等于一两银子,唐代宗时期一两银子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的两千块钱左右)。这是一个非常高的价钱。有人提出实际开销不到所付工钱的一半,要求削减。刘晏说:“不。计划大事业不能计较小的花费。凡事必须考虑到长久的利益。现在管事的人很多,应当使他们的私人花费不太窘迫,这样公家的财物才不会受损失。如果和他们斤斤计较,岂能长久行事?”在他的坚持下,船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