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原生林地遭违法破坏 上百年树木被砍伐

2010/10/13 8:43:47

近日,辽宁省鞍山市唯一原生态林地被香港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圈占用于开发房地产。目前该公司开始大肆封路、施工,林地内上百年的珍贵古树也因此惨遭屠戮。
据悉,该地块(DH-2010-001)位于鞍山市内二一九公园以东,玉佛山以南,是2004年由鞍山市人大确定的风景林地,同
时也是鞍山市唯一的一块原生态林地。而在2010年3月,鞍山市土地局将风景林地以住宅用地违法出让给香港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施工正在进行
即将新建的房地产正位于该风景林地上,目前,该房地产已将上山的道路全部封闭,并且安排多人把守禁止任何人上山,并且杨言是政府允许“整个山归该公司使用”,把6万余平方米的上百年大树大肆砍伐。
知情人证实建房地产未获批准
依据《鞍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城市国有土地成片出让时,不得包括其中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该条例第15条规定,因城市建设需要改变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报同级人大常务会议通过,并报原批准机关审查批准。
据知情人透露,土地局以住宅用地转让该地块土地是在未获人大审批和通过时就擅自执行的,同时现在该房地产公司正在进行的封路,施工与砍伐是没有没有拿到土地证和规划许可证的。
香港喜达背后有故事
有当地人传言,香港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背后实质是鞍山市居民毕老三的公司。而毕老三在几年前曾被公安机关羁押,并不了了之,据说其在鞍山市具有深厚的社会背景,并自称是鞍山任何人撼不动、上下全通的人。在整个事件中,鞍山市领导都不闻不问。
群众说法
当事人应当归还绿地
该房地产公司没有通过正确渠道,同时没有合法的手续就进行施工时违法的,应该趁整个事件还在进行当中,在还未造成不可挽救的情况时,政府应当及时介入,监管部门也应该发挥自己的职能,当事人应及时归还绿地,并鞍山市整个市民进行道歉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