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经营税项多 花都一园林公司补税7万多

2008/5/25 10:25:15

    近日,花都地税局在今年税收专项检查中发现,某园林绿化公司将去年取得的球场护理收入315万元视为绿化工程收入,按照“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申报缴税,在税务人员的辅导纠正下,该公司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共7万多元。
    据花都地税局介绍,绿化园林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需根据其提供的不同应税劳务来确定所适用的税目、税率。从目前兴起的园林绿化市场来看,提供的应税行为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绿化园林工程,这类工程往往与建筑工程相连,不论是否建有花卉种植场,均按“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3%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二是花木养护、病虫害防治,应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计缴5%营业税。三是花木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缴纳5%的营业税。
    地税部门提醒: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的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并就其向客户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法计算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避免出现被税务稽查部门检查时而需要补税、罚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