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进城”急功近利 破坏农村生态该停止

2008/5/25 10:25:48

    据媒体报道:近日《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草案)》提交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对于目前频频出现的将大树移植到城市的做法,条例草案传递出这样的信息:禁止从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范围内向外移植树龄十年以上的林木和采集珍贵树木。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城镇化建设的步伐日趋加快,城市管理者又对城市提出新的发展目标,一些大城市甚至提出要建设“园林型生态城市”。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林”。一棵大树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长成,“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说的也是这个道理。然而我们一些城市管理者要等小树苗长成,觉得时间太慢,在位上的人见不到“政绩”,等不起。为早日实现这一目标,于是一些城市在进行城市绿化时,却热衷于采用移栽大树的方法,不惜花费大量资金把大树古树名树移栽到城里,其结果造成大量树木死亡,劳民伤财。
    显而易见,在大讲科学发展观的今天,让“大树进城”与科学发展观是背道而驰的。当前之所以会出现“大树进城”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其实是一种典型的急功近利、贪大求洋的表现。
    要知道:生态城市不是靠金钱堆积起来的。如果我们总是以为只要舍得花钱,只要气魄大,敢想敢干,就什么自然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到头来不仅会受到经济规律的惩罚,甚至还要遭到加倍的报复。20世纪上半叶的“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狂热和虚妄就是有力的证明。
    十年树木,这是自然规律,不管大树移植的行动多么科学合理,但是每一棵大树地长成都需要从小树开始一年年长大。你从别人那里得到了什么,别人就意味着失去,这是不争的事实。植小树才能备大绿。适度的品种优化移植无可非议,但要是把它当成加快城市绿化的主要手段,无疑上饮鸩止渴,杀鸡取卵,实不可取。
    总之,大树进城一方面严重破坏了农村的生态平衡,另一方面,从大树移栽的成活率低到30%这个数字来看,树栽到了城里也不见得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反而产生了严重的资源浪费。但愿我们的决策者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时,不要仅仅停留在口头上,重要的是要落实到行动上。城市绿化固然需要持续发展,长效管理,但像大草坪、大广场、大树进城这类只注重形式和轰动效应的急功近利行为,是该降温了、是该禁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