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瓶颈与对策

2008/6/13 22:06:42

    摘要: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过程,政府的政策导向、资金扶持、成果质量、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农村的整体环境对其均有着重要影响。作者通过分析制约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瓶颈,提出了加强政策宣传,加大政府资金投入;面向生产和市场,提高成果质量;建立健全推广机构与网络等促进成果转化的有效措施与对策。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制约因素;对策
    成果的转化是把潜在的、知识形态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物质形态的生产力,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成果商品化的过程,是科技成果价值和使用价值得以实现,并推动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1]。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成果转化的重要性已愈来愈被人们所认识和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率也愈来愈高。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颁布《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和《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等重要文件,要求形成良好的机制与体制,以提高技术成果转化率,促进科技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决策以后,科技人员那种重科研、轻推广,重论文、轻实际效果的旧传统观念逐步改变[2],科研面向市场,与生产结合日趋紧密,成果的质量得到有效的提高;林业重点工程中提出并推行的科研、计划、推广、生产“四位一体”促成果转化的机制及措施办法,国家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投入以及逐步完善的推广网络体系等,在现有经济体制时期,显示出较强的生命力和可操作性,林业工程的科技支撑进一步增强,科技含量显著提高,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时间缩短,辐射面加大、成效显著提高。据测算,“十五”期间湖南省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为38.10%[3];较“八五”提高近10个百分点,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工作得到长足的发展。
    然而,林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过程,也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转化时间的长周期性,转化过程的复杂性,转化条件的选择性以及转化动力的市场性[4]等特点,决定了政府的政策导向、资金扶持、成果质量、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农村的整体环境对其重要影响[2],而其中又以成果本身的质量、林农的素质和政府政策导向与资金扶持是制约成果能否顺利转化的关键因素。我们从众多的成果中看到,有的商品化程度高,转化快,容易被推广,甚至呈“不推自广”的态势,并且采用率高,应用范围广,能产生很好的效益;而有的却不容易推广,推而不广,甚至造成损失[4]。究其原因,就是成果本身的质量问题。有些好的成果由于缺乏前期启动资金,长期束之楼阁,无人问津,或依赖科技人员的小打小闹,形不成规模,转化的时间滞后,实现不了产业化等。因此,如何解决林业成果转化中的突出问题,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快速发展,是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农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的大问题,必须认真研究、高度重视、迅速采取对策。
    一、制约成果转化的瓶颈分析
    1.经费投入少,市场意识薄弱,影响成果本身质量与适应性
    林业科技人员商品化、市场化意识不强。一些成果仍然停留在三品上(奖品、样品、礼品),有相当数量的科技人员搞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发表论文、评职称,追求成果达到的水平级别,至于如何在实际中应用,产生效益,往往很少顾及。有的项目由于缺乏资金,取得的成果不配套,不过硬,或选题的时侯没有充分考虑市场与生产实际需要,注重完成研究任务的多,而对于成果出来后其应用价值和如何适应市场推广的因素考虑少,加之我国林业科技成果到大批量生产又没有经过开发试验与中试生产,商品化、市场化程度低;物化成果占有份额少,单项技术成果多,综合配套技术成果少等多方面影响,致使成果整体质量不高,或缺乏实际价值,林业成果转化艰难。
    2.林农缺乏采用先进科学技术的积极性
    林农是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的主体,其文化水平高低决定了科技成果能否被接受和应用。我国农村林农整体素质低,绝大部分没有受过正规教育,高中没有毕业的占大多数,少数人甚至是文盲或半文盲,因此,对采用新技术、新成果的积极性不高。好的成果林农不接受,同样也转化不了,或者是被动接受,形不成规模,实现不了产业化。有一些人对采用科学技术存在心理障碍,或不愿意抛弃旧的经营习惯,满足于现状。加之,林业生产周期长,地域性强,见效慢,绝大部分成果的转化受自然环境、资源条件、人为因素影响大,推广应用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短期内难取得成效等,致使林农对先进技术需求、主动吸纳科技成果的能力弱,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
    3.推广机构不完善,机制不活,成果转化渠道不畅
    林业科技成果能否实现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关键在于成果能否及时顺畅地传播扩散到成果采用者手中,使其应用于生产实践并产生效益。而在其中起关键作用的便是推广机构与人员。多年来,党和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农业推广工作,推广机构日益健全,人员队伍趋于稳定,但还存在不少矛盾与问题。如:少数市级、县级推广机构体系不健全,不同程度地存在“网破、线断、人散”的现象,推广工作处于瘫痪状态;运行机制不灵活,仍然以行政手段为主,若政府部门的某一环节出了问题,那么科技成果就有可能被束之高阁,不能充分调动推广人员与林农的积级性;科研部门主动与生产单位结合少,推广部门与行政以及相关单位之间不协调,推广人员与林农之间未有直接的经济联系,容易造成科技人员与生产脱节,与林农需求脱节,成果转化渠道不畅;因而制约了科技成果转化。
    除此之外,当前农村普遍采取的土地承包责任制,分山到人、分块经营的方式,林业科技发展的政策执行不到位等均是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要从根本上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慢,产业化程度低的现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对策探讨
    1.加强政策宣传,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是加速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根本保证
    林业科研面向基层,服务农村,野外作业多,环境艰苦,有一定的地域性,绝大部分成果的转化周期长,有的成果鉴定后还需要经过中试与示范进一步熟化与完善才能大面积推广,短期内取得成效难。它的推广必须先要依靠政策发动,借助政府的资金引导,建立示范样板,经过短期的配套完善,取得一定成效后再大面积推广。湖南省林科院许多转化效果好的成果都是利用实施国家各项重大成果推广计划的机会,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建立基地与推广样板,让老百姓看到效果,得到实惠后迅速推广的。如:油茶优良无性系的推广,首先结合国家林业局推广计划、国家重大成果推广计划和国家油茶低改工程的实施,在湖南省油茶主产区浏阳、平江、攸县等地建立高产示范林,产生明显成效后,再带动其它地方大规模推广,向湖南省乃至全国油茶中心产区辐射;目前油茶良种苗木已在湖南及周边省推广1亿株,用其改造油茶低产林100多万亩,单位面积茶油产量从改造前的3~5公斤提高到10公斤,产值与产量翻了一番,大大激发了老百姓发展油茶的积极性,促进了山区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近几年,油茶独特的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使其在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油茶优良无性系苗木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优良无性系的推广应用,不仅提高了我国油茶林的良种化水平,同时也为整个油茶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资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