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实行园林绿化监护人制度 促其健康发展

2008/6/13 22:08:08

    各单位、经营户和市民住户门前的行道树木、绿篱、草坪怎样才能不受到破坏和践踏?咸阳市实行的“监护人”制度闯出了一条新路子。
    其办法就是,单位门前和公共绿地开展认领、认建、认管活动,明确规定各单位、经营户和市民住户是其门前行道树木、绿篱、草坪和园林设施的监护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园林绿化树木、绿篱、草坪和设施等纳入“门前三包”管理,协同各区镇办与各“监护人”签定监护责任书。同时,严格控制占用绿化、移植的审批,切实落实“绿色图章”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养护、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经济处罚。各新闻媒体要积极主动进行舆论监督,加大对损绿、毁绿行为的曝光力度。公安、交警等综合执法部门对进入城区拉运苗木、花卉的车辆要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原则上只纠违,不罚款,积极支持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