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林改实现森林资源有效开发 成效显著

2008/6/13 22:08:18

    冬季的太行山寒风袭人,而平山县营里乡白家口村村民白建永,每天都坚持往自家的10亩山林地里备农家肥。1月30日,白建永拿出一本崭新的林权证对记者说:“如今,这山定了主,林定了界,树定了根,俺们也吃了‘定心丸’,没有理由不把它管理好。”
    像种粮一样育林,像管田一样管山。平山县农民这种新的林业经营观念,是林权改革带来的喜人变化。历经一年的努力,该县林权制度改革已明晰产权面积241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90.5%%,完成林权证发放面积229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86.1%%,全县有582个村顺利完成了改革任务。
    平山是个林业大县,过去很长一段时间,由于集体林产权不清,经营主体缺位,林业生产中的矛盾时有发生,山林资源得不到有效开发。去年,平山被省政府确定为我省首批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后,该县把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改善生态环境和增加群众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确定了王坡、小觉、孟家庄等5个林权改革试点乡镇和15个试点村。
    在林改工作中,平山县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对全县集体山林合理划分为“巩固确认,完善提高,重新改革”三种类型,尤其对仍由村集体经营的山林因地制宜地实行了均股、均利、均山等多种改革模式的尝试。孟家庄镇元坊村3500多亩山林在集体管理下全部栽植了苹果、板栗、刺槐等树种,林果收入占全村年人均收入的六成以上。白家口村1800亩山场原来已分到40多家农户,由于村民有顾虑,多年过去山场依旧。去年确权发证后,村民纷纷栽树、修蓄水池,一年就投入近10万元。林改确权和产业引导,还吸引了300多万元的社会闲散资金参与集体山林承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