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被植物的基本特性

2008/2/26 13:26:03






(1)一般特性 地被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其主要作用是覆盖裸露的地面,因此地被植物大多具有相同的基本特性:
   芦植株低矮、枝叶稠密,分枝力强,不需要经常性的人工修剪,能体现景观效果。
   →枝于水平延伸能力强,扩张迅速,短期就能覆盖地面,既可用于大面积裸露平地或坡地的覆盖,也可用于林下空地的填充,自成群落,生态保护效果好。
   →对光照、土壤、水分的适应能力强,对环境污染及病虫害的抵抗能力强,适宜粗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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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殖简单,施工简便,成本低,见效快。
   (2)特殊要求 地被植物在作为园林绿化材料使用时,为了维持或增强绿地景观的观赏性、整洁性以及群落的统一性等,还需要依据应用地区的实际情况增加一些特殊要求:
   →绿色期长或耐观赏,全年覆盖效果好,以常绿植物为最佳,与彩”十、观花植物
   结合选用,更可活跃季相。
   →无毒、无害、尤不良气味。
   →不会泛滥成灾,不致造成生物入侵。
   2.地被植物与草坪草的区别
   草坪草与地被植物同属地面覆盖植物的范围,国内的学者认为:地被植物从广义上来说,也包括草坪植物,但由于草坪很早以来就被人类广泛应用,在长期实践中已形成一个独立的体系,在应用方式、生产与养护管理等方面与其他地被植物有着很的不同。例如,草坪草因其质地柔软、细腻及耐修剪等特性,可应用于运动场等有着特殊要求的场所,而地被植物则大多不能满足此要求。因此,我们通常所说的地被植物实际并不包括草坪草。草坪草是指能够形成草皮或草坪,并能耐受定期修剪和人、物使用的一些草本植物品种,其颜色相对单一;而地被植物则是指除草坪草以外的其他地面覆盖植物而言,其种类众多、色彩缤纷,可构成丰富多彩的景观层次。长期以来对于地被植物的确切定义,众多学者观点不一。例如,秦魁杰认为,地被植物一般指低矮的植物群体,它能覆盖地面,不仅有草本和蕨类植物,也包括小灌木和藤本;赵锡惟则对地被植物补了“低矮、枝叶密集、成片栽植、具有较强扩展能力、能迅速覆盖地面”等生长特性,也把地被植物“既用于大面积裸露平地或坟地,也可用于林下空地”的使用方式具体化了;蔡福贵则认为,从种植地被植物的目的来看,主要是覆盖地面以形成景观,如果高度太高,地被植物的分枝点一般也会相应较高,就必然会影响对地面的覆盖作用,因此株高60cm以下的植物才可称为地被植物。迄今为止,无论在生产或学术活动上,大家都习惯沿用这两个不同的概念。
   国外的学者则明确将草坪草排除在外,认为地被植物与草坪草的区别在于:草坪草只能表现单调的绿色或黄褐色,而地被植物除了绿色以外,还有红色、蓝色、紫色、银色、铜色以及金色等,地被植物通过合理的配置可以展示出丰富多彩的层次结构。
   3.园林地被植物与植物学所指的地被植物的区别
   两者在概念上有着根本的区别。通常,植物学上所指的地被植物仅指覆盖于岩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