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2007/8/19 11:58:00

一、树木养护标准
  1、树木整齐美观,冬季一次性修剪,生长季节每月修剪1次,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无明显萌藻芽、无枯枝、无乱枝、无牵绳挂物、无堆积杂物,树穴无土包、无封闭、无建筑垃圾;
  2、叶片病虫害危害率5%以下,适时水肥管理、松土,树穴草皮修剪整齐;
  3、新栽树木成活率98%,原有树木保存率99%;
  4、叶片正常,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粪、虫网、蒙灰尘叶的株数在3%以下;
  二、绿带、花坛做到植物生长茂盛、花灌木及时修剪、绿篱无缺株修剪整齐,球形植物修剪整齐美观;绿化带内土壤疏松,无石屑、砖块等杂物,植物生长良好,无枯枝败叶、病虫害危害率3%以下;
  三、草坪管理标准
  1、观赏草坪杂草率2%以下,无秃凸、无黄化、无病虫害、无枯死现象;
  2、生长旺盛,生长季节不枯黄,颜色浓绿;
  3、一般的草坪修剪整齐,纯种草坪高度控制在10cm 以下,混合草坪高度控制在15cm以下,每年不少于8次;
  四、地栽草花及时更换,花色鲜艳,无枯萎现象,观赏效果好(花源由市局安排);
  五、绿化设施完好,站石、栏杆无歪斜、无破损;
  六、保持绿地内的清洁卫生,不准有白色垃圾;
  七、园林绿化管理到位,工作时间随时有着装工作人员,无明显人为损绿现象;
  八、植物经常冲洗,保持干净,无灰尘;
  九、养护管理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