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最古老的大树430多岁了

2009/5/17 8:25:13

长春1084棵古树将有法可护。《长春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14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砍伐古树名木最高将处以3万元罚款。

  长春市园林绿化局工作人员杨新远介绍,长春目前100年以上的古树有1084棵,其中树龄最高的是位于双阳区太平镇长山村十三社前的一棵白榆树。


  “这棵白榆树树高33米,树围13.3米,需8个成年人才能围拢。”杨新远说,史料记载,这棵树种植于明万历年间,距今已430多年。


  杨新远介绍,目前长春市古树名木80%生长在村镇周围,总体长势呈衰弱状态。有一些古树名木受生长环境、土壤肥力、病虫害等因素影响,生长能力下降快,有的枝叶零落,树形残缺不全,有的主干枯腐已处于濒临枯死。


  据了解,被列为保护的古树名木,由政府部门统一登记、编号、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实行属地管理。


  《办法》规定,砍伐古树名木,将由园林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擅自移植,将按照移植树木总价值的2倍以上处以罚款。摘取古树名木果实、种子、树叶的行为,将视情节,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在树干上刻画、钉钉或缠绕绳索、铁丝等,或在树根处堆放柴垛、垃圾、溶盐雪及其他污染物的行为,将视情节处以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