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园林绿化养护综合配套定额

2007/8/20 9:13:00

一、为适应改革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加强行业管理的定额核算,根据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应体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提高环境质量"的精神,特编制园林绿化养护综合配套定额。

    二、定额编制的指导思想:
  1.坚持合理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定额水平既有科学性,亦有先进性。
  2.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目标,符合商品的经济价值。
  3.定额编排力求简化、实用、准确,做到项目基本齐全,计算合理方便。


  三、定额编制的原则:
  1.坚持国家有关规定,坚持计算口径统一,结合株洲实际情况,体现株洲地区的园林特色。
  2.坚持总体水平的合理科学,实事求是。
  3.编制后的"定额"力求简明、实用、正确、对各行业的相关同行具有指导和参考作用。


  四、本定额的绿地分类为公园(专类公园和综合公园)、街道绿地、行道树。适用于全市园林绿地系统(包括区、县)。
  专类公园:指具有独特的内容、风格和功能,并且具有较好的植物配置、园林布局和一定服务设施的专门园林,独立而常年开放,供游览休息、科普教育和各种文化活动。它包括:动物园、植物园、森林公园、儿童公园、文物、纪念性陵园。
  综合性公园:综合性公园指常年开放,具有相应的活动内容和服务设施、供游览休息,有多种功能的公园。
  其中又分: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
       3-13万平方米
       13-33万平方米
       33万平方米以上
  街道绿地:指沿道路、河湖和城墙等处设有-定游憩设施或起装饰作用的绿化用地。
  行道树:指车行道边或人行道边种植的相对规则的乔木。
  其中综合性公园定额也适用于儿童公园和居住街坊公园。


  五、定额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用工量及为绿化养护管理中的所发生的所有物耗,及各种非经营性的服务,机具设施的维修管理和各专类园中的专业养管用工和所发生的各种物质消耗。


  六、定额中直接用工:指直接用于绿化养护的人工,如翻土整地、中耕除草、植物调整移植、修剪、施肥、植保、行道树剥芽、拔水泥桩、挖死树、竖水泥桩、树木扶正、拉铅丝、树穴加土、钩枯枝等。对绿化养护密切有关的环境保洁,地勤安全、行道树修剪、现场清理,各类绿地中固定设施维修用工等亦包括在内。


  七、福利费:指财政规定的职工福利费、公积金、养老统筹费、劳动保护等。


  八、机械使用费:包括各种机动车辆的台班运输费和动力机械的使用物牦。各种机动车辆是指在直接或间接绿化养护工作中所需用的各种机动车辆,其中包括各种类型及吨位的汽车、拖拉机及其他机动车辆,如电瓶车、自动卸货车等。各种动力及机械是指直接或间接养护工作中所需用的各种动力机械,其中包括各类水泵、有动力的割草机、机动药水车、喷雾设备、割灌机、绿篱修剪机等。用量的计算单位以每八小时为一台班。


  九、定额中材料及经费:根据绿化行业特点,材料是指肥料、药剂、乔木、灌木、地被植物、草皮。各类绿地中的建筑、道路、驳岸、桥梁和对绿化养护有着密切关系的一切设施维修均按每平方米计算经费。


  十、乔灌木、动物、生物品种的全面更新、因节日或特殊需要、更换花卉植物,不属定额范畴。凡因养护管理需要更新购置大型机动工具亦不属定额范围。


  十-、其它直接费:指园林绿化养护中的其它费用。亦包含不可预见因素。


  十二、间接费:为绿化服务和促进绿化养护,除直接用工外的技术管理,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用工,是直接养护费的8%。


  十三、定额编制的方法是经验估算与实测相结合,各项费用取定是在城市园林绿化同一性划分的基础上根据养护管理中各种影响因子, 测算取定。因专类动物园、植物园养护管理的特殊性,适当增加有关费用。因市中心区域的特殊性可适当增加系数。


  十四、本定额的核算单位:凡公园、绿地均为万平方米,行道树为百株,经费为元。


  十五、本定额的特点是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劳动定额、物质消耗定额和以价值量为基础的三者合一。价值量的核算按平均价格,其中各种物质材料、工具价格是指综合平均费。人工费按市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平均收入计算。台班费亦属综合平均价。每一年在使用本定额时应根据统计局、财政局颁布的物价变动指数和园林局劳资科每年增加的用工比例及有关变动因素相应调整定额。


  十六、本定额的使用者主要是园林绿化的主管部门,各单位在试行时,应在定额所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各自的特点和管理的要求,分解和细化,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定额。


  十七、单位附属绿地等,可参照本定额内相应同性质的绿地。


  十八、各类绿地养管标准可参考"株洲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十九、本定额的具体运用问题,由株洲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