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苗木检出疫情 专家提醒苗木出口要做足功课

2008/5/31 15:31:25

日前,江苏省常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检处在一次针对出口货物的例行检查中,从常州市某园艺公司拟出口美国的一批红叶石楠苗木中检出活体垫刃线虫、小杆线虫、交链孢菌、盘多毛孢菌等多种植物疫情。该批苗木被暂缓出口。
  据检疫人员介绍,该批苗木中检出的垫刃线虫、小杆线虫等病害对植株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不符合出口要求。对此,该局动植检处提出了对苗木实施“药物浸根灭菌处理”的解决方案。据了解,目前这家企业正按照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进行检疫处理。
  中国林木种子公司有关专家表示,目前我国苗木出口业务越来越多,这就要求苗木生产企业应该多了解苗木出口的一些规定、制度,特别要在苗木出口业务中重视苗木质量、检疫、包装等关键环节,做足功课,不然就有可能因为疏忽而影响业务。出口与国内交易的方式和要求是截然不同的,如果苗木出口业务中经常出现问题,必然影响与国外企业的合作关系,对我国苗木出口形势的影响也是难以估量的。
  “我们代理的业务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包括检疫、包装、苗木分级等很多方面,这都是出口企业对所出口苗木的要求不够重视造成的。”多年来一直从事苗木进出口业务的北京格瑞阳光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丽萍表示,虽然很多苗木生产企业的出口业务都是委托给代理公司,但出口企业本身也不能掉以轻心。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当出口花卉、苗木产品时,凡是有检疫要求的,出口单位或是其代理人应该事先填具报检单,提交产地检疫证明书,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经检疫合格后,签发检疫证书放行。出口动植物经检疫发现有应检病虫的,不准出口或经除害处理后才能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