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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采取措施解决苗木供过于求现象

2008/9/8 8:36:36

一、2007年春季种苗准备基本情况
   2007年上海春季现有苗木量9319.40万株,可供2007年造林绿化的苗木数量为4762.08万株,其中可供2007年春季造林的绿化苗木数量为4570.32万株。造林面积预计在1.72万亩左右,预测需苗木量400.03万株,春季造林余苗量为4170.29万株。春季主要绿化造林树种仍然以香樟、杨树、杜英、桂花、女贞、广玉兰、栾树、重阳木、雪松、水杉、银杏等常规品种为主,由于前两年苗圃的大规模发展,这些常规品种的库存量比较大。
    二、存在问题
    1、外地苗木依然占据很大的空间。有些区县大部分苗木来自外省市,本地苗木在绿化市场(绿化工程)中占有率低。由于外地苗木在价格上占有优势,而本地苗木生产受劳力、地租等因素的影响,投入多,价格偏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在价格取胜,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本地苗木的生产、销售和苗圃的生存。
    2、管理粗放,苗木质量亟待提高。由于近两年发展的苗圃多,大多数苗圃管理者不懂栽培,对树种的特性不甚了解,有的肥水管理不当,有的栽植密度过大,优质苗出圃率低,缺少市场竞争力。
    3、盲目跟从发展,没有特色。现有苗木生产基地,在引进、繁殖、销售上缺少规划,没有自身特色,苗木品种结构与当前绿化造林建设需求树种、规格不相符,以至于销售困难,出现苗木结构性过剩和积压现象。
    4、苗木生产和经营市场秩序较乱。各个单位的生产经营水平参差不齐,种子种苗的许可证和标签制度的推广落实还停留在较低层次水平上。
    三、拟采取措施
    1、在上海市绿化林业总体规划指导下,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苗木繁殖供应,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苗圃发展比例和限度,有计划指导苗木生产,避免盲目引进、发展和繁殖,以期达到育苗制度化,供应系统化,防止苗木过剩,给苗农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搭建有效的市场销售平台,建立苗木生产者与使用者的联系渠道。通过建立种苗供需信息网络,及时发布种苗供需信息。定期召开类似于订货会的会议,让生产者和用苗者直接碰头、洽谈。建立相应服务机构,提供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最近需求的苗木信息,直接运用到绿化造林工程中,最大程度地消化本地苗木。
    3、做好苗圃职能转换工作,促进郊区苗木转化。一是对于现在已经造好的、面积较大,树种搭配合理的苗圃,可尝试由政府出资逐步收购,将其改建成公益林或开放式公共绿地。二是苗木销售特别困难的苗圃,政府在推进绿化、造林建设的同时应首先考虑解决本地苗木的销售渠道,制订相关政策,鼓励绿化工程单位应尽量使用本地苗木。
     4、加强质量监管、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一是要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办理“两证”;对持“两证”单位和个人进行一次核查和清理,对已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注销“两证”。对具备条件的“两证”单位和个人,加强宣传教育,使其知法、懂法、守法生产经营,避免其打着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证幌子,进行违法活动。二是要求用苗单位和个人购买具备“两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植物检疫证和标签(“四证一签”)的林木种苗,工程验收部门应将“四证一签”纳入工程验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