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松播种育苗的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油松大田播种育苗。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001—1985 育苗技术规程
GB2772—1999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GB7908—1999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裸根苗
在苗圃地培育的,出圃时根系裸露的苗木。
3.2 条播
按一定距离,开沟,把种子均匀撒在沟内。
3.3 间苗
疏去密集株,间出病苗、弱苗,保留健壮苗,使苗木密度均匀、群体结构合理的一项技术措施。
3.4 切根
在苗木培育期间,切断主根、促进侧根发育和须根生长的一项技术措施。
4 苗圃地选择
选择地势平坦、灌溉方便、排水良好、土层深厚肥沃的中性(pH 6.5~7.0)沙壤土或壤土为苗圃地。宜选择前茬作物为油松、栎类、杨树、柳树、紫穗槐及其他一些针叶树种茬地为苗圃地,也可新开垦荒地育苗,避免在前茬作物为刺槐、榆树、君迁子等树种和白菜、马铃薯等菜地茬口上育苗。
5 整地
5.1 整地施肥
育苗前必须整地。苗圃整地以秋季深耕为宜,深度在20 cm~30 cm,深耕后不耙。第二年春季土壤解冻后每公顷施入堆肥、绿肥、厩肥等腐熟有机肥40000 kg~50000 kg,并施过磷酸钙300 kg~375 kg。再浅耕一次,深度在15 cm~20 cm,随即耙平。
5.2 作床
作床前3 d~5 d灌足底水,将圃地平整后作床。
5.2.1 平床
一般采用平床。苗床宽1 m~1.2 m,两边留好排灌水沟及步道,步道宽30 cm~40 cm, 苗床长度根据圃地情况确定。
5.2.2 高床
在气候湿润或有灌溉条件的苗圃可采用高床。苗床高出步道15 cm~20 cm,床面宽30 cm~100 cm,苗床长度根据圃地情况确定。
5.2.3 低床
在干旱少雨、灌溉条件差的苗圃可采用低床育苗。床面低于步道15 cm~20 cm,其余与平床要求相同。
5. 土壤消毒
播种前宜进行土壤消毒。土壤消毒常用药剂及方法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
6 种子
6.1 种子质量
6.1.1 种子检验
播种前,按照GB2772-1999《林木种子检验规程》对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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