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欠苗款不还该咋办

2008/6/4 9:55:18

案例
  宁夏某县的张建明有50亩的花木生产基地,另在县城开了花木行,自产自销。2006年上半年,时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的姬某到张建明这里购买花木,金额共计3100元。当时姬某说年底一次性结算,可是到了7月份,姬某被提升为副县长了,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郭某担任。郭上任后就不认账了,后多次找姬副县长要账都没成功,最后姬某在发票上说明情况,郭主任才签了字。现在张建明也没拿到钱,找出纳,出纳就是不给。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吗?
  许丛山(安徽芜湖大观园花木公司总经理、芜湖市人大代表)既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在发票上签了字,拿不到钱是没有道理的。出现这种情况要找当事人,或者找更高一级的领导,协商解决。
  胡勇军(浙江海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购买花木的是县政府,无论具体经办人有没有改变,责任主体都是县政府。既然有发票,说明事实也非常清楚,可以选择打官司,但由于涉及金额只有3100元,法律成本就显得高了。是协商解决,还是提起诉讼,张建明还需认真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