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介绍的客户 购苗也要签合同

2008/6/4 10:01:08

案例
  湖南浏阳的苗木经纪人周志平、周志邦兄弟与武汉做绿化的民营企业甲公司有生意上的往来,对方信誉一直不错。在与甲打交道时周氏兄弟慢慢和与甲同属一个老板的乙公司熟悉了。2006年初,乙公司总经理找周氏兄弟买苗,因是熟人,也就没签合同,只口头协议全部货到即付款,总共有7车货,货款12万多元。但是货到后,乙公司却以账上没钱为由推托,周氏兄弟为此专程跑了3趟武汉,也没拿到一分钱。找乙公司总经理根本没用,因为该经理是外聘的,没有财务权。直到后来费了一番功夫找到乙公司的老板,才拿到一部分货款,但到现在,仍有近30%的钱没有到账。
  支招
  朱绍远(2006年度全国十佳苗圃之一、山东昌邑市花木场总经理)从我的经验看,熟悉的、和自己有过生意往来的购苗者诚信度都较好,很少拖欠款,而因对陌生的购苗者警惕性较高,即使他欠款也比较少、损失也不大,最易出问题的就是这种半生不熟的客户。对这样的购苗者一定要先对其进行诚信度方面的考察,谨慎行事为好。
  余根民(2005年十大苗木经纪人之一、宁夏宁苗园林绿化公司董事长)对付这样的情况,我们一般这样做:首先,和对方把这笔生意事实认定清楚,如果人家说有困难可以先放一放,但必须打欠条;如果对方对苗木质量有意见,可适当打点折扣,然后过一段时间再去要钱。若还要不到,就找朋友或介绍人(这个案例可以找甲公司的人)去帮忙催。如果还没要到,最后就是起诉了。当然,要考虑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成本是否值得。
  还有一种比较恶劣,连欠条都不肯打完全赖账。对这种情况一定要多收集证据,如货物来往收据等,以备打官司时用。
  田建林(2006年十大苗木经纪人之一、江苏如皋市如城镇永华苗圃负责人)对这种通过相熟客户认识的客户,一定不能因为原来的客户很讲诚信,而想当然的认为他周围的人也会讲诚信。和这种客户合作一定要签合同,每次送苗后要对方出一个详细的收据,把时间、地点、苗木数量和规格都写清楚。一旦出现拖欠情况,日后打官司也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