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河北省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师国洪、李银华、史聪平、李福双、李仲才、石建朝、贾征华、巩新清、张建社、齐跃强。
银杏造林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杏人工植苗造林技术的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植苗法营造银杏叶、材两用林和速生丰产用材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LY 5141—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营造林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组成及深度要求(试行)
DB/1300 d64 1—87 河北省地方标准 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
DB13/T 528—2004 河北省地方标准 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技术规程
3 造林地选择
选择土壤深厚肥沃、排灌水良好的冲积平原、河滩地、坡麓、沟谷等营造叶、材两用林或速生丰产用材林。
4 规划设计
执行LY 5141—1999。
5 造林整地
5.1 栽植前需进行平整土地,山地、丘陵地要修筑水平梯田。
5.2 平原一般沿南北向布设种植点,山地、丘陵地沿等高线(在水平梯田上)布设并呈品字形配置。
5.3 叶、材两用林采用带状整地,整地规格为60 cm~100 cm×60 cm~80 cm ;速生丰产用材林采用穴状整地。整地规格为100 cm×100 cm×80 cm~100 cm ;注意表土与心土分别放置。
6 苗木
6.1 苗木选择
6.1.1 选用无病虫害优良品种的苗木雄株进行造林。
6.1.2 采用裸根苗分级造林。必须选用Ⅰ、Ⅱ级苗木。
6.2 苗木处理
造林前对苗木进行修根、浸水(清水浸泡1~2天)等处理,也可用浓度为100 mg/L的PRA或ABT生根粉泥浆蘸根处理。
7 造林
7.1 造林季节
7.1.1 春季造林
春季土壤解冻后、萌芽前进行,一般为3月至4月上旬。
7.1.2 秋季造林
秋末冬初造林,一般在10月末至11月初。
7.2 造林密度
7.2.1 叶、材两用林
采用2~3年生银杏苗木营造纯林,造林密度5000株/hm2(株行距1 m ×2 m)~25000株/hm2 (株行距0.4 m ×1 m)。
7.2.2 速生丰产用材林
采用3~4年生银杏苗木营造纯林,造林密度500株/hm2(株行距4 m ×5 m)~1666株/hm2 (株行距2 m ×3 m)。
7.3 栽植
7.3.1 每坑施有机肥50 kg,与表土充分混合后回填,灌溉。
7.3.2 其它执行DB/1300 d64 1—87和DB13/T 528—2004。
8 幼林抚育管理
8.1 松土除草
8.1.1 造林后应及时进行松土除草。
8.1.2 速生丰产用材林郁闭前每年3~5次,郁闭后每年2次。叶、材两用林视情况增加松土除草次数。雨后及灌溉后应及时中耕。
8.1.3 松土除草应做到里浅外深,不伤害苗木根系,深度一般为5 cm~10 cm,干旱地区应深些。
8.2 追肥
土壤条件较差的地方要注意追肥。对2~3年生幼树,每年追施尿素75 kg/hm2~150 kg/hm2,4年生以上每年追施尿素150 kg/hm2~300 kg/hm2。氮、磷、钾肥交替或混合使用效果显著。
8.3 灌溉
造林后7 d左右灌溉一次。速生丰产用材林每年至少需灌溉4~6次。推广覆草节水技术。
8.4 幼树管理
栽后1~3年的幼树以整形为主,去除竞争枝、保留辅养枝。4年以上可逐步去除林冠下层枝条,保持冠高比2/3以上。叶材两用林,生长季采叶量最多为总叶量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