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河北省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园林系。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向东、杜文明、师国洪、郭国友、李福双、孙之巍、汪林华、张桂玲、姚志刚、张永新。
苗木质量分级—白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白蜡产区白蜡苗的定义、苗木分级、检验方法、检测规则、包装、运输及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露地培育的白蜡苗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白蜡
白蜡(Fraxinus chinensis Roxb.) 为木犀科白蜡树属落叶乔木。
2.2
苗木
具有根系和苗干的树苗,无论年龄大小,未出圃栽植前均称苗木。
2.3
苗木种类
依据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将苗木群体划分为播种苗、移植苗等。
2.4
苗龄
苗木的年龄。从播种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在原地生长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如: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1-1表示2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一年。
1-2表示3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0(1)-1表示1年干2年根经平茬的移植苗,移植后继续培育一年。
0(1)-2表示2年干3年根经平茬的移植苗,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移植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2.5
一批苗木
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苗木(简称苗批)。
2.6
地径
苗木地际直径,即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
2.7
苗高
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2.8
根幅
起苗修根后应保留的根系直径或幅度(包括主、侧根)。
2.9
Ⅰ级侧根
由主根生长出的根为Ⅰ级侧根。
3 苗木分级
3.1 苗木等级见表1。
表1 白蜡苗木质量等级表
苗木种类 | 苗 龄 | 苗 木 等 级 | 产量指标 | ||||||||
Ⅰ 级 苗 | Ⅱ 级 苗 | ||||||||||
地径cm ≥ | 苗高 c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