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花卉病虫害的基本原则

2010/5/17 16:46:21

防治花卉病虫害和防治其他农作物病虫害一样,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在认真贯彻执行这一方针时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①实施植物检疫,防患于未然。②加强病虫预测预报,掌握控害的主动权。③积极推行有害生物综合防治。④安全、合理使用农药。
预防为主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创造有利于花卉生长的良好环境,使其健壮生长,从而增强抗病虫害能力,同时恶化病虫发生、繁殖的环境条件,免遭或减轻病虫为害。为达到这一目的,一是采取园艺技术防治措施;二是消灭病虫来源或压低病虫发生基数。严格实施植物检疫,就是防止危险病、虫等随同种子、苗木等传播蔓延的一种有效措施。压低病虫发生基数,主要是指采取措施,减少越冬的病菌、害虫数量;三是把病虫消灭在大量发生、显著为害之前,为此,需要采取合理地使用农药和采用人工的、物理的措施。
综合防治就是从生产的全局和生态平衡的总体观念出发,充分利用自然界抑制病虫害的各种因素,创造不利于病虫发生、为害的条件,有机地采取各种有效的防治措施。即以园艺栽培技术防治为基础,根据病虫害发生发展规律因地因时制宜,合理运用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措施,充分发挥各种防治措施的积极作用,使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协调,取长补短,以达到经济、简便、安全、有效地控制病虫害的发生,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