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花卉进出口企业应作哪些准备

2007/10/8 19:45:00

7月30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通知中规定:“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在中西部地区的内资企业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外贸经营权在进一步放开,一些希望获得外贸经营权的花卉企业由此看到了机遇,我国获得进出口权的花卉企业会越来越多。面对愈加激烈的竞争,我国的花卉进出口企业应作哪些准备?采取哪些措施?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林木种子公司副总经理罗宁。
        外语首先要过关
      罗宁认为,要从事国际花卉贸易应有较好的外语知识。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不同,国际贸易必须与不同国家的企业打交道,所有的合同、发票及文件都需要用外文来完成,特别是英文。因此熟练掌握英语对做好花卉进出口贸易至关重要。
        要做好花卉进出口贸易必须有植物学拉丁文的知识,因为世界上的所有植物都是用拉丁文来命名的,这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是通用的。若不了解植物拉丁文的知识,就很容易将进出口的花卉种类弄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运输环节要慎重花卉的进出口贸易是通过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来完成的,必须了解各类运输工具的特性,如货柜、集装箱的材料、尺寸、温度等;必须了解运输工具的订舱方式与航班的情况,使花卉产品在最适合的运输条件与最佳的时间内运输。 
       
      罗宁提醒花卉进出口商,必须注重货物的运输风险,熟悉货物保险的种类,对货物进行保险,发生风险时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花卉是一种鲜活的货物,必须在特定的温度下才能保证其新鲜度和成活率。花卉产品从出口地运到进口地,由于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湿度、风力及搬运等等的变化,易造成货物的损坏。 
       
      报关材料要完备罗宁认为,从事花卉进出口,一定要了解报关方面的知识,完成任何一种花卉货物的报关应准备合同、发票、箱单、植检证书、非濒危物种证书等一系列单据,应当单单相符,否则将难以通关。 
       
      花卉进出口商要有出入境植物检疫方面的知识。必须明确进口任何花卉产品必须有输出国或地区政府出具的检疫证书,我国企业要提供农业部或国家林业局批准的《引进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否则货物将不允许进口。另外种植地还要提供《森林植物检疫隔离试种苗圃基地证书》和《繁殖材料隔离场库登记备案证书》。出口货物必须获得国家出入境检疫局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方可出口。 
       
      因为我国已加入国际濒危物种保护公约,若进口或出口的花卉是属于濒危物种,就应当有进口或出口国出具的《濒危物种允许进口书》,若为非濒危物种也必须由国家濒危物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非濒危物种证明》。 
       
      熟练运用贸易规则要有国际汇兑方面的知识,因为要进行国际贸易就得进行外汇的汇兑,所以了解贸易对象国货币汇率、我国外汇银行的付款与收款方式,特别是外汇汇率的变化与货值的关系,这对公司如何进行收汇与对外付汇十分重要。  
      要了解关税方面的知识。从事花卉的国际贸易,不但要了解本国各类花卉产品的关税,还要了解各进口国的关税。因为各个国家的关税不同,直接影响到我国的花卉进口与出口的产品成本核算。
        要了解国际贸易法规、国际惯例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国际贸易水平,认真履行贸易协议,减少贸易纠纷,避免上当受骗。若出现贸易纠纷应由国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要了解和研究各国的非关税贸易壁垒,特别是绿色贸易壁垒的情况,以便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我国的花卉产品能顺利出口到出口国。 
       
      特别需注意的是,要防止遭致国外的反倾销调查,由于进出口权的逐渐放开,一些企业为了各自的眼前利益,很可能会以低价在国际市场上竞争,这不但造成国内企业的利益损失,而且可能受国外的反倾销调查。因此,成立相应的行业协会,加强花卉进出口方面的行业自律已成为历史的必然。  
      总之,花卉企业应尽快熟悉我国花卉进出口贸易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从事国际贸易的一些贸易规则,增强在国际花卉贸易中的竞争力。